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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调研组在内蒙古调研公诉工作
时间:2026-05-28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5月19日至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带领重大犯罪检察厅相关负责同志到内蒙古调研公诉工作。调研组在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分别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全区公诉工作总体情况汇报,与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及部分基层院检察官就公诉工作的形势任务、职能建设、办案质效、机制完善、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

苗生明对内蒙古公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全区公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苗生明强调,要聚焦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公诉工作的思路举措。要深入研究新形势背景下,公诉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要加强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基本职能、基本制度的研究,坚持规范有序与创新发展并举,推动公诉工作行稳致远。要立足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着力加强公诉工作的“三个管理”,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五个体系”。要加强高素质的公诉队伍建设,为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表示,全区刑事检察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调研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持续加强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基本职能建设,完善内外协作配合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公诉队伍,推动全区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安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喆,检委会专职委员郭培英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