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以“零漏管、严规范、强监督、促共治”为目标,持续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监督检查,构建“检察主导、公安主责、多方协同、社会参与”的立体化监督格局,破解“脱管漏管”等治理难题。
为摸清执行实情,该院连续三年组建专项监督小组,采取“实地走访+调阅案卷+谈话核查”方式,对辖区内公安机关监管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
针对问题,临河区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以刚性监督倒逼整改,并指导公安机关制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明晰职责流程。该院还定期回访核查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截至目前,已督促纠正监管不规范问题36个,完善监管档案14件,宣告程序全面规范。
在协同联动上,临河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判问题、共享信息,明确联络员制度,实现判决、交付、监管、解除全流程信息实时互通,确保罪犯“交接无缝隙、监管不断档”。
监督不止于内部发力。该院还创新“检察监督+民主监督”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专项监督6次,现场监督文书送达、档案检查、听证研讨、检察建议“回头看”等关键环节。聚焦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规参选风险,临河区检察院联合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基层选举资格审查漏洞,形成建议提交自治区人大,推动自治区层面规范监管与选举审查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影响一域”。
监督之外,帮扶同步跟进。该院在监督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对生活无着、身患重病、精神障碍等困难人员建立“一人一策”帮扶台账,联合民政、卫健、社区等部门,将生活救助、医疗保障、就业帮扶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帮助4人缴纳医保、1人办理低保、1人解决耕地问题,从源头预防重新犯罪。
与此同时,法治教育、思想引导与心理辅导持续开展。截至目前,该院组织法治道德课堂13次、心理辅导4次,推动罪犯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融入”转变,刑罚执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