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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机关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
时间:2018-04-12  作者:  新闻来源: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印发2018年度“大学习大调研”工作方案,在全院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以查找工作短板、分析原因,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为目的,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大学习大调研”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围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和扎实有效的调查研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力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公正司法本领、狠抓落实本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检察力量。

  

  “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明确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示范带动四个原则,围绕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出了12项学习计划,围绕如何进一步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提出了55项调研计划,明确了由李琪林检察长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的责任体系。

  

  “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要求,要大兴学习之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完成年度学习培训任务;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部门调研内容,确定重点课题,年内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至少形成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要强化作风转变,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经验主义,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检察院实施办法,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避免走马观花式学习和调研。

  

  今年3月初,自治区检察院已经组成10个专项调研组,利用一个月时间,以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检察工作专题调研,并分类梳理问题,逐项研究解决,为启动“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