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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做优“生态+”检察产品 写好公益保护五色文章
时间:2023-01-18  作者:  新闻来源:新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2022年,为进一步抓好“质量建设年”工作,持续推动首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根据各基层院区域实际和办案特色,量身定制“一院一品”。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机关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专项行动,力争推动各院在品牌建设中,融入本地区发展大局,不断焕发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制度优势。今起,市院将陆续推出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阶段成果展示,敬请关注。

新城区位于呼和浩特市东北部,生态绿化、重点项目建设和环境治理是全区的工作重心,大青山前坡、敕勒川草原等生态项目是首府创建为生态文明示范市的重要部分。2022年,新城区检察院以“生态绿、英烈红、河湖蓝、民生金、文化青”的五色品牌创建之路,服务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生态绿:构建“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管理+多元化协作”的生态检察模式,建立首府最大的检察公益林

预防性、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积极落实“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对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立案、发出公告、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取得维护营商环境与修复环境的效果。提前介入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督促18亩受损林地恢复原状,被告单位自觉异地补种林地3.81亩,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69万元。牵头9家单位建成500亩全市最大检察公益林,践行“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管理+多元化协作”生态检察新模式,组织违法行为人、社区矫正人员、检察干警分区域植树,更好守护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

运用诉前磋商机制,社会化治理突显积极作用。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利用诉前磋商制度,将涉企案件问题解决在诉前,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办理的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耕地监管职责案,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大背景,积极引入磋商机制,与相关部门对案件中涉及到的圆形水池可能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形进行磋商研讨,督促完善项目的手续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实现诉前解决问题的最佳结果。

2022年,新城区检察院共受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43件,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所有案件均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

英烈红:军地联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利益

为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崇尚军人的浓厚氛围,巩固首府创建双拥模范城成果,新城区检察院联合呼和浩特市军事检察院,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三属”医疗优待政策情况开展排查行动,对涉军优抚对象优先就医政策不落实、落实差的医疗机构予以立案,并向相关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当即表示将严格按照建议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就案件办理情况和如何有效保障涉军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权益展开深入研讨。

河湖蓝: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依托“河长+检察长”联动模式,协同各方积极开展河湖治理“春季”“秋季”联合执法检查,对河湖河道非法采砂、违法排污、倾倒垃圾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更好消除生态受损、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对前达赖沟土地被破坏、腾飞北路东河景观河道拦水坝被破坏、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前达赖沟口破坏山体问题公开听证并制发检察建议,经“回头看”均已整改完毕。

民生金: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用药安全,保障广大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

办理食药安全领域案件9件。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件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针对某大型超市销售过期水的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超市及时整改。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对700余家店铺开展摸底检查,21种抗(抑)菌制剂产品被下架召回,同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动态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化青:用心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国有财产,为建设文化新城引入“最强外脑”

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文化软实力提升行动,增强文化自信,着力建设文化新城”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公益诉讼检察价值。探索“人民政协+公益诉讼”公益保护新模式,聘任33位政协委员为第一批公益保护观察员,为线索挖掘引入“最强外脑”,让“益”心为公坚实力量直达“神经末梢”。

对涉及养老诈骗损害公益的情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督促缴纳罚款,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树立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5件。对多家企业在业务存续期间存在欠缴税款情形,启动公益诉讼受理程序,督促清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