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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检察院设立“曝光台” 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取得良好成效
时间:2017-09-19  作者:  新闻来源:新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随着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的深入发展,新城区检察院在流程监控工作日巡逻、日排查基础上,制定了精细化的案件流程监控标准,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寻找整改落实新渠道,主动在内网设置“曝光台”,对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公布,依据《检察官绩效考核考评办法》,以完善案件质量效果为目标,通过点案件、点问题、点部门、点承办人姓名的形式强化“曝光”力度,确保执法行为公开、公正、公平。

  立足案件流程监控标准,提升执法办案规范

  制定出台《新城区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规定规定》、《新城区检察院案件巡查规定》,梳理各案件类别涉及到的所有办案流程、办案环节,以办案流程为立足点,逐一查找每个节点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再细化每一个办案环节所涉及的法律文书、统计案卡信息填录以及系统规范操作步,最后将上述内容均作为流程监控关键点整合,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今年以来,日常流程监控中发现不规范、漏填、错填问题124项,发现问题后立即督促承办人进行整改,较好地确保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理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监督管理。

  抓住重点案件和环节的监控,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一是对重点案件进行分类监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当事人特殊的、涉检信访的案件和自侦案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督;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加强对案件的退补理由和延期依据的监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撤案、撤诉及长期不能结案的案件,加强对办案期限、撤案理由的监督,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结案归档。

  二是对重点办案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和最易出错的环节,新城区检察院从办案期限、法律文书使用和办案节点三方面,加强该环节流程监控。通过每周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办案期限监督,案件管理部门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每周发布办案到期预警信息,并通知承办人。其内容包括预警种类、案由、办案部门、承办人、到期日期、剩余天数、执法风险等。通过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专门监督、承办人自我监督、案件管理系统自动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加强法律文书使用和办案节点的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案卡录入,法律文书的文号、审批、用印打印、错漏等情况,重点加强对涉及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重要诉讼环节法律文书的监督。

  加强监控问题分析通报,提升执法办案整改成效

  一是加强流程监控问题的分析。建立日巡查制度,记录日志,将日常监控中收集的各类问题、数据,按业务进行分门别类地梳理汇总后,相关办案部门在发布曝光后7日内召开部门剖析会,逐人逐案逐项查摆不规范问题,强调对流程监控中极易出现的案卡填录不规范、文书适用不当、告知性文书缺失、涉财类文书出具不全面等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不规范问题剖析整改报告。

  二是加强流程监控问题的通报。在月通报的基础上,增加季通报形式,实行案件流程监控通报曝光机制,在院内网专门设置曝光台集中曝光具体问题、具体案件、具体部门、具体承办人,加大曝光频率,并制作成案件管理动态进行全院传阅。将流程监控通报结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