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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2017-09-20  作者:  新闻来源:新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关司法办案质量评价标准》、《新城区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新城区检察院权力清单(试行)》、及完善深化“检察工作科学抽样评估”工作,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做到知根、知底,院党组决定自2017年9月开始,新城区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各环节员额检察官亲历办案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而深挖、深探,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督查落实到位。

   此次评查工作以改革后检察权力清单落实,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主要规范我院员额检察官为重点,查找问题。制定《新城区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落实方案》,成立评查组,由修仕军检察院任组长,案管办、监察室、政工科、检委办重组出拳,将我院员额检察官2016年10月1日入额后到2017年8月31日前12名员额检察官(不含自侦及预防等部门)已办结的共计58件案件进行评查,主要集中于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亲历办案事项、网上办案情况、检察官出庭规范等方面全面评查。

   评查内容包括办理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办理案件的质量、办理案件的效果,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员额检察官是否提审、出庭等内容。经过评查,所有参评案件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审批。网上操作基本符合规范,相关文书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制作生成,办案程序合法,定性准确,法律文书制作基本符合法律规定。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共查出问题292个,平均每个案件存在5.03个问题。院党组决定,以“曝光台”模式进行全院大会通报评查结果,通过这次评查工作,对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思想理念上牢固树立员额检察官工作模式,通过点人点案点问题,对重点问题及屡次出现问题的同事进行多对一的约谈,对督查到的问题,件件落实,条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