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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民事检察职能,推进依法治县
时间:2017-12-28  作者:  新闻来源:和林县检察院  【字号: | |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的意见》,2017年6月份开始,在我院分管检察长云禄祯的带领下,我院民行科联合和林格尔县政府法制办,由民行科科长银国斌,科员贾远,和林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李月伟组成工作队,赴新店子镇、城关镇、巧什营乡、大红城乡、董家营乡、舍必崖乡、盛乐镇、盛乐北区、公喇嘛、西沟门乡、黑老夭乡、羊群沟乡等12个乡镇派出所和和林格尔县交警大队对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

   本次行动主要对各行政执法机关2016年全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监督,抽查的案件类型包括吸毒、盗窃、打架斗殴、赌博、无证驾驶机动车等。

   这次监督行动共抽查出存在问题的案件27件,主要存在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事实不全面、相关工作说明材料不齐全、部分违法人员行政罚款落实不到位、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已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23件,均已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整改回复,其余4件正在办理中。

   在此过程中,根据《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民行干警每到一个行政执法机关,便向当地民众分发印有检察院民行科工作职责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单页,接受民众的法律咨询,宣传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工作职能。

   下一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的意见》我院民行干警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针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工作,将监督对象、监督领域扩展开来,从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扩展到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职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推进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