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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院积极落实区院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新标准 努力提升流程监控工作实效
时间:2018-01-15  作者:  新闻来源:赛罕区检察院  【字号: | |

  2017年11月初,赛罕区检察院案管办认真学习了《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上查下”业务工作评估标准》相关内容,按照新评估标准的要求,精心规划、全面落实,使得流程监控工作更加精细化、规范化。

  一、重大问题严杜绝。赛罕区院案管办根据《案件管理业务抽样评估检查表(流程监控)》的检查内容,发现我院流程监控工作在“删除已生成文号的文书”和“不当拆/分案件”这两项问题中存在监督隐患,并将“删除已生成文号的文书”和“不当拆/分案件”现象列为流程监控工作中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删除已生成文号的文书”这一问题,我院案管办在2017年11月中旬对2017年3月至今受理的案件进行系统排查,发现“删除已生成文号的文书”案件90余件,并详细罗列形成台帐,于当月进行实名制通报,通知各部门形成整改意见,要求承办人严格杜绝此类操作;对于“不当拆/分案件”这一问题,要做到受理环节严把关,办理环节严要求。存在疑问的案件,要向公安办案人员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在充分了解案件内容之后再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于需要录入系统的案件,必须优先选择“提案”操作,不得随意创建新案件;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防止承办人对案件进行不当操作,坚决避免“不当拆/分案件”问题出现。

  二、一般问题重预防。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和最易出错的环节,由流程监控员从办案期限、法律文书使用和办案节点三方面,加强该环节流程监控。通过口头提醒,加强办案期限监督,预防案件假性超期;通过建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专门监督、承办人自我监督、案件管理系统自动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加强法律文书使用和办案节点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通过每月制作《流程监控工作台账》和《流程监控通报》,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报告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分析汇总,分门别类的落实部门、落实人员、落实环节进行限期整改。

  三、轻微问题要更正。我院案管办将流程监控工作与统计信息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在流程监控日常监督的同时,运用统计系统提供的专项功能,通过技术监控和个案核实,全面观测每日信息交换记录,重点审核、逐案核实确认案件信息变动情况,强化对填录环节、源头信息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更正办案信息填录问题。将统计日常审核中发现的办案质量问题纳入流程监控范畴,发现及时联系承办人进行更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多维度规范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