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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院建立四项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赛罕区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从重惩处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维护赛罕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赛罕区检察院以高检院关于督导压实责任为契机,开拓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更深层次推进。 

  一是建立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赛罕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与赛罕公安局法制大队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双方对就刑事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有代表性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探讨研究,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对案件事实、定性尽可能形成共识。赛罕检察院依法开展监督,引导侦查取证,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确保稳、准、狠、快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建立内设机构间的衔接机制。由分管院领导召集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诉、侦监、案件管理等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碰头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小组互通信息,分析有无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或举报,并研究分流处理意见。 

  三是建立案件质量审核机制。对于涉黑涉恶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亲自听取汇报,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把关,确有必要时,由检委会研究处理决定。对上级高度重视、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必要时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办理。 

  四是建立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根据上级院强调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要求在做好审查逮捕的同时,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漏捕嫌疑人等方面的监督,办理一批有典型、效果好、质量高的诉讼监督案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全程跟踪机制,凡提前介入、监督立案、审查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全部诉讼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