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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检察院实现电子卷宗“三保证”,全面优化检察服务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赛罕区检察院  【字号: | |

    为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满足办案需求,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服务,赛罕区检察院从基础性工作抓起,从服务办案的电子卷宗入手,不断扩展电子卷宗制作范围,提高电子卷宗制作质量,拓宽电子卷宗应用渠道,以实现电子卷宗三个全覆盖,即业务条线全覆盖、文书材料全覆盖、各类服务全覆盖,更好地保障检察官办案快速推进,提供更便捷的检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服务多元化、高质量的要求。 

  一、扩大电子卷宗制作范围,保证准确输入 

  着力扩大电子卷宗产品供给数量,赛罕区检察院案管办实现电子卷宗制作全覆盖。自2015年开始制作电子卷宗,制作范围包括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批准逮捕案件、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案件、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等,现依新的办案需求扩大制作范围,对于未成年人案件也进行及时地扫描、制作、上传,实现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保持一致,推进了未成年人案件的顺利开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对于业务部门接收的补充侦查案件材料,案管部门也进行积极地整理,及时地制作、上传,保障与纸质案卷的一致性、完整性。自电子卷宗上线运行以来,赛罕院已制作电子卷宗2011件,5153册。 

  二、提高电子卷宗制作质量,保证精准管理 

  赛罕区检察院案管办着力提高电子卷宗产品供给质量,提升电子卷宗制作规范化水平。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电子卷宗光盘进行严格把关,检查卷宗扫描的清晰度,有无漏页、重复、歪斜等问题,使电子卷宗制作质量得到提升,积极解决扫描案件与原案件页码不一致不相符的问题,同时通过监控设备对电子卷宗制作全过程进行监控,保障卷宗制作安全。 

  案管办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问题收集、强化学习解惑,针对电子卷宗制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以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为指引,主动学习相关文件,解决有关困惑,主动传播有益经验,坚持从问题中来、到问题中去的良好习惯,在交流学习中提高电子卷宗制作水平。 

  三、拓宽电子卷宗应用渠道,保证精确输出 

  赛罕区检察院案管办不断拓宽电子卷宗产品供给路径,实现电子卷宗效能最大化。对律师和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相关手续、申请刻录电子卷宗光盘的,免费为其刻录电子卷宗光盘,最大限度提供便利。 

  案管办以办案为中心做实做细电子卷宗工作,除了承办检察官可以查阅电子卷宗外,其他办案人员和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以及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履行案件办理、审批、监督、管理等职责时,可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阅、使用电子卷宗,实现了全办案人员电子卷宗便利服务的全覆盖,充分挖掘电子卷宗的潜力。同时在案件质量评查中,通过电子卷宗和实体卷宗的比对,实现了线上评查和线下评查的有机结合,使电子卷宗在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方面不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