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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检察院重保障、强协作、抓查办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11-09  作者:  新闻来源:赛罕区检察院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赛罕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有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注重做好保障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基础。一是做好组织保障。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制定《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工作重点、开展步骤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活动顺利推进。二是做好宣传保障。9月在万达广场,与呼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及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介绍黑恶势力的危险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呼吁辖区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积极加强协作配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搭建平台。一是建立内设机构间的衔接机制。本院控申、监所、民行、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加强联系,对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及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沟通信息,分工负责、快速反应。二是固化与公安、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辖区公安、法院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有代表性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探讨研究,并对公安、法院的相关办案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稳、准、狠、快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三、全力抓好案件查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一是将涉黑涉恶案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类案来抓。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31人,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5人。二是狠抓案件查办质量。由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亲自听取汇报,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对上级部门高度重视的涉黑涉恶案件必要时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办理。三是建立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在做好审查逮捕的同时,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漏捕嫌疑人等方面的监督。建立全程跟踪机制,凡提前介入、监督立案、审查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有始有终,切实惩处相关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