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助推繁简分流机制平稳运行,依托“侦协办”平台持续提升检警合作效能,提高轻伤害案件办理质效,12月21日上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特别邀请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毕亚楠老师来院开展检警同堂培训,深入解读《指导意见》。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人员、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各派出所刑事办案人员积极参与培训。
毕亚楠老师从《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出发,对其重要性进行了深刻剖析。毕老师结合实际案件深入解读《指导意见》的重点内容,强调公安机关应坚持全面调查取证,人民检察院应坚持全面审查案件,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依法准确把握逮捕标准,对情节恶劣的轻伤害案件依法从严处理。要从侦查阶段开始做好全流程的矛盾化解、诉源治理工作,依法充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讲座最后,毕亚楠老师建议全体人员在接手案件伊始就要高度重视证据质量问题,“以体系证明的系统思维严格证据证明标准,不因案小而人为降低对证据的要求,以精确实体处分的系统思维界分相似罪名,防止定罪量刑似是而非,以程序保障的系统思维有效落实宽严相济,避免‘带病起诉’。”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学习培训获益匪浅。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脚踏实地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实现办案效率、质量有机统一,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平稳运行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