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第43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活动月,主题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9月9日,武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走进哈拉合少乡,把普法课堂搬到田间地垄、农家炕头和产业一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将民族团结、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诈防骗等法治内容送进各族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让法律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
田埂上讲“六霸”,让群众认得准黑恶乔家营村头的空地上晾着刚收割的莜麦,检察人员顺着田埂走过去,和翻晒麦子的村民拉起家常。“操纵、干扰村‘两委’换届,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村民、寻衅滋事、横行乡里、打架斗殴,啥事都要他说了算,这些人就是典型的‘村霸’,要及时举报。”检察人员细致讲解了党中央部署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任务和打击对象,逐条列举群众身边的“村霸”“乡霸”等“六霸”黑恶势力的具体表现和行为特征,讲清识别办法,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奠定群众基础。“遇到这类情况不要硬碰,留好证据,及时拨打110,也可以登录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检察人员反复叮嘱。
炕头上拉家常,让团结从口号走进生活乡村的留守老人多,大多集中居住在幸福院。检察人员走进公忽洞村幸福院,炕沿边一坐,就和大娘们唠开了。“大娘,手机上来陌生电话让您转账的,一概别信,那都是骗子。”检察人员把反诈口诀掰开揉碎地讲: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验证码谁要都不给,链接谁发都不点。“记住了,往后谁跟我要钱,我先问问你们。”大娘笑着拍拍检察人员的肩膀,屋里其他人也跟着应声。讲完防骗,检察人员又说起了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用拉家常的方式讲透党的民族政策。检察人员告诉老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法律给民族团结撑腰,也给大家伙儿托底。你一言我一语,小屋里笑声不断。
瓜田里两头讲,务工的安心、用工的踏实四号村的贝贝瓜到了收获期,种植基地里除了本地村民,还有从甘肃、宁夏、青海等地赶来的务工人员。天南地北的口音在瓜地里交织,大家一起弯腰摘瓜、装车,脸上洋溢着收获的笑容。趁着歇晌,检察人员走进瓜田,把宣传资料递到大家手上。一位大姐擦着汗说出心里话:“我们出门打工,就怕干了活儿拿不到钱,人生地不熟的,找谁说去?”“大姐,不管你是哪个民族、从哪里来,只要在这片土地上干活,法律就给你撑腰。”检察人员详细询问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午餐如何保障、工钱如何结算、往返交通是否便利、有没有矛盾纠纷,并告诉他们,万一遇到欠薪,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等渠道依法维权,出门在外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同时,检察人员还向基地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劳务碰瓷”等以务工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恶意索赔的行为表现和典型案例,明确此类行为属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范围。务工的安心,用工的踏实——同样是普法,两头都讲清,瓜田里的笑声才踏实。
进代表家门,给特色产业上“法治保险”在乡人大代表周福梅家中,检察人员主动通报了近期检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进展情况,征求她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乡亲们最关心的还是安全感和幸福感。”周福梅结合履职实际,详细介绍了她在村里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聊到村里的发展,她提到“黄芪羊”养殖是当地的特色产业,靠这个乡亲们增收不少。检察人员接过话头,围绕合作社经营中的合同签订、用工管理、风险防范等问题,讲解依法经营的相关规定,引导合作社在法治轨道上把产业做稳做踏实。“法律给产业撑腰,老百姓才能安心搞养殖、谋增收。”周福梅说。走村入户途中,检察人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邻里纠纷、土地流转、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现场答疑,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覆盖群众150余人次。扫黑除恶除的是群众身边的恶,反诈防骗守的是老人的养老钱,双向普法解的是务工与用工双方的忧,产业普法护的是增收致富的路。几条线拧成一股绳,落点其实是一个词——安全感。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越厚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基就越牢。把法治送到田间地头,讲的就是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