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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编织文化遗产保护网
时间:2025-06-16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在第二十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内蒙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助力文化遗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守护非遗之光 传承文化薪火

@包头青检


近日,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前往青山区东达沟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旨在深入了解青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为后续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切实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包头市青山区兴胜镇东达沟村获评“全国文明村”“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以及首批“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自治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等多项荣誉。2022年建成非遗街和非遗研学基地,引进皮雕、烫画等21项非遗项目,打造东达山非遗集合地。



检察人员实地走访了东达山艺术区的传统手工作坊、民间艺术工作室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当地文化工作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面塑、内画、烫画、剪纸、皮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发展和保护情况。目前青山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非遗“六进”,即进校园、进商圈、进军营、进社区(村)、进景区、进机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通过举办东达山艺术节、面塑作品大赛等各类文化活动,提升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



青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青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一是加强与文化、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二是通过“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鼓励更多年轻人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来。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合法权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携手画好文物保护“同心圆”

@凉检


近日,凉城县检察院特邀县文物保护中心及县公安局召开“携手画好文物保护‘同心圆’”座谈会并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仪式。



凉城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县文物保护中心对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疏漏,于是,依职权向县文物保护中心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针对县域内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不可移动文物周边监管措施需完善、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需加强等问题,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立体化监管网络、深化开展北疆文化文物保护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并明确整改期和要求。


被建议单位现场签收文书并表示,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依法履职,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链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侦查机关人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实。



凉城县检察院联合县文物保护中心、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及人民监督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就文物保护行政责任主体、日常监管职责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并通报了近年来县域内涉及文物保护领域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县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县域内文化遗址的情况及当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大家经过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共识: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线索,共同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守护文物安全;二是积极践行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重点打击盗掘、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将北疆文化元素融入文物保护宣传,切实将检察建议“刚性”转化为北疆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