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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内蒙古检察机关1人1集体获最高检、司法部首次联合通报表扬
时间:2025-12-08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对“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和“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予以表扬。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助理于慧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分别分别获评“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和“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殊荣。据悉,这是最高检和司法部首次针对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联合通报表扬。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发展完善,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健全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通过采取全流程参与、闭环落实建议、多维度提供保障等切实举措,有效形成事前“规范联络”、事中“实时响应”和事后“双向反馈”的有益实践,扎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从“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让人民监督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强劲动能。


当前,全区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和更大力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执行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既推动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又在人民监督下推动检察监督能力的现代化,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