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与队伍建设>>检察文化
检察官日记:扎鲁特草原上的法治微光
时间:2025-12-08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距离12·4国家宪法日越来越近,翻看案卷档案时,过去办理的案件又映入眼帘……


2022年7月,我从刑事检察部门调到控告申诉检察条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便成了我工作的主旋律。


2024年11月,我院在办理一起命案中发现一名叫小静(化名)的姑娘,年仅11岁,母亲刚刚遇害,父亲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只能跟着73岁身患慢性病的祖母,在租住的简陋平房后道厦(偏房)里相依为命。那间小房低矮昏暗、一贫如洗,只剩一张破旧木板床和几件御寒衣物。



发现救助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驱车上门,看到祖孙俩蜷缩墙角的模样,我们的心不禁揪了起来。为了尽快让她们得到救助,请示上级院后,我们当即启动市旗两级院联动救助机制,开通“快审快救”绿色通道,为其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则”,我们走访了小静的邻居、老师、亲属等并向村委会提出指定监护人工作建议。两级院检察长专程带队慰问并推动检察院与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定制“检察+N”帮扶方案:民政局将小静纳入特困儿童保障范围,每月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2050元直至其成年,为其祖母提高低保并发放临时救助金;教育局免除在校期间课后服务费及学杂费,为其申领困难学生资助金每年1250元,并安排“一对一”辅导;妇联、关工委开展关怀慰问;村委会党员结对帮扶照料生活;我们还协调卫健委上门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免费慢病治疗。再次回访时,我们联合未检办检察官及心理咨询师为小静疏导,并为其送去法律读本、文具用品和保温杯等小礼物。看着她从沉默躲闪到主动欢迎我们,从怯懦不安到笑容明亮,我更加坚信:办案不是终点,把法律的温暖与力量传递出去,才是对宪法精神的最好践行。我们在村里针对婚恋家庭矛盾向村民开展汉蒙双语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入户宣传20余户,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处理信访案件的过程,更是一场以心换心的普法实践。2023年冬,一位黄花山镇老人怒气冲冲上门,要求为40多年前的“错误判决”翻案并申请国家赔偿。核查发现,案件早已依法赔偿并为其办理退休待遇,此次申请既不符合规定也超时效,但老人心中的疙瘩未能解开。冒着漫天飞雪,我和主任驱车赶往老人家中。坐在热乎乎的炕头上,我们没急着讲法律条文,而是静静听他倾诉积压了数十年的委屈。待老人情绪平复,我们用拉家常的方式,结合当年的法律规定、时代背景,一点点解读诉讼时效的意义。临走时,老人紧紧握住我们的手:“你们冒雪来给我讲明白,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再也不上访了!”那一刻,窗外的风雪再大,也抵不过法治温情带来的暖意——这正是《法治宣传教育法》倡导的“理法相融”,让群众在情感认同中理解法律精神。



令我难忘的还有拄着拐杖的王某(化名),他遭遇合同诈骗后损失未能追回,嫌疑人失联跑路,对我院当年“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心存芥蒂。王某多年维权未果,身体状况不佳又让家庭陷入困境。接待时,我耐心倾听他的遭遇,用通俗的话为其解释案件流程、法律依据,王某终于放下执念,深入了解后发现其符合救助条件,主动联系社区核实,加急办理并送上3万元救助金,并同步普及信访与合法维权知识,看着他紧锁的眉头舒展,积压多年的矛盾终于化解。我深切体会到:控申工作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让群众在每一次诉求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宪法的尊严和法律的温度。


从事控申检察工作后,我深知: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是我们履职的根本,《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为“谁执法谁普法”筑牢了根基。我们把司法救助从“被动等”变为“主动找”,用汉蒙双语架起沟通的桥梁,用真实案例讲好法治故事。


如今,汉蒙双语普法手册越送越远,越来越多的牧民遇到问题会主动找法律、找检察院。作为一名基层控申检察官,我愿做草原上的一束法治微光,带着对宪法的敬畏、对群众的温情,把每一起案件都办出温度,把每一次普法都做到心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草原儿女的自觉行动,让宪法精神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绚烂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