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直面差距,反思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经过三年全力攻坚,内蒙古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各项部署精神走深走实,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请人民检阅”专栏,展示检察工作各条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善于”要求,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大变”。
从被动回应诉求到主动精准发力,从聚焦个案监督到深化系统治理,三年来,赤峰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内蒙古检察机关“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战略发展规划,持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以扎实履职将法治温度注入经济发展、群众生活、社会治理方方面面,书写民事检察护航美好生活的生动答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赤峰民事检察工作坚持融入发展大局,聚焦企业发展堵点、市场秩序痛点、行业监管难点,以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为企业发展清障,为市场秩序护航,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2023年,赤峰市检察院就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目标,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民事检察“强化涉企执行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并在2024年和2025年接续开展“检察护企”和“涉政府、国企民事虚假诉讼及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加大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8月,赤峰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收到一份监督申请。某公司负责人段某为取得项目中标,向付某出具了一枚200余万元“借条”。但在该公司中标后,段某陆续支付给付某100余万元后便不再继续支付剩余款项,付某起诉并获得法院支持,段某便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
检察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段某向付某出具的“借条”实质上属于“中标报酬”,明显违反了招投标活动所要求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监督意见,法院最终改判借条无效。此案办理后,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纠偏,而是梳理近三年涉建设施工领域民事纠纷案件,梳理行业监管漏洞,向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
市场环境规范了,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有了保证。三年来,赤峰市检察机关紧扣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保护等重点,共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00余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同时,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走访企业并收集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的司法诉求;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设置“涉企服务”窗口。既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又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检察工作既与大局相通、也与民生相连,每一起案件都可能关乎到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柴米油盐。赤峰民事检察工作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聚焦民生司法保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履职办案把检察温度传递到群众身边。做深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检察官,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请一定要帮帮我们!”2023 年9月,龙某等62名外来务工人员因企业欠薪,焦急地走进巴林右旗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联系到涉事企业,其负责人也是满肚子委屈:“检察官,不是我们赖账,发包方不付给我们工程款,我们是真没有钱。”
检察人员了解到有关情况后,调取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明细表等材料,逐一核实100余万元欠薪金额,随后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多次组织农民工代表、涉事企业、发包方开展协商,厘清各方权利义务,讲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引导各方达成共识。一周后,发包方向涉事企业拨付了工程款,龙某等人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工资。
从聚焦特殊群体维权保障,部署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行动,到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统筹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三年来,赤峰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职能优势,不断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欠薪行动常态化治理等各项工作,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70余件,帮助近500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300余万元。
人民群众脸上的笑容,就是对检察为民最生动的评分。赤峰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民生案件中,坚持“法理情”相融,摒弃“就案办案”思维,在加强案件办理同时,对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等案件,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既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又维护家庭和谐、邻里和睦,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民事检察工作不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建设者。三年来,赤峰市检察机关持续推动民事检察工作由“传统人工”向“科技赋能”升级,从“个案纠偏”向“类案治理”跨越,立足司法办案,聚焦社会治理堵点难点,以检察监督“新举措”,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的“老难题”,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赤峰、法治赤峰建设。
针对虚假诉讼这一侵蚀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 “毒瘤”,赤峰市检察院坚持系统观念,对全市虚假诉讼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研判、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刑民协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海量信息中精准发现监督重点。三年来,赤峰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并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5件,涉案金额达5600余万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2项,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聚焦侵害国有资产突出问题,按照赤峰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赤峰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政府、国企民事虚假诉讼及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评查涉政府、国企民事生效裁判案件6900余件、执行案件1600余件,对存问题案件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开展民事检察监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法院制发规范审判和执行行为类案检察建议,筑牢国有财产司法保护防线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赤峰市检察院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工作,通过建立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释法说理、调解引导、法律保障,有效预防潜在矛盾风险,结合检察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三年来,赤峰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组织召开公开听证54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160余人次参与,促成当事人和解8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8件,以最低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社会稳定效果。
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指出:“从2023年的奋进破局到2024年的深化提质,再到2025年的升级赋能,赤峰检察工作的每一步发展,都紧扣自治区检察院‘三年一大变’战略规划,变的是监督效能、履职效能的有效提升,不变的是检察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
站在新的起点,赤峰市检察机关将以三年发展成果为新开端,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加强法律监督,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以更暖履职守护民生福祉,以更强担当融入社会治理,用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护航赤峰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万家灯火的幸福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