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区检察工作“三年一大变”目标实现之年。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服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严惩犯罪维护安全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96人、起诉28988人。深入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打击枪爆、赌博、盗窃等犯罪,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596件。
以法安商优化营商环境。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4人,协同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腐败,起诉相关职务犯罪97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深入开展“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制定加强涉外检察工作21条意见,接待越南、缅甸、蒙古等国检察官来区培训交流24人次。
协同共治服务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6374件。扎实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探索“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新模式,加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办理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625件,督促追缴水土保持相关税费5.1亿元。强化荒漠化防治检察协作,办理防沙治沙、禁牧休牧案件300件。
惩防并举助推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全区11个戒毒所检察监督实现全覆盖。开展“法润”系列双语普法送基层活动,“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乌兰牧骑”等“声”入人心。
为人民司法,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与自治区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向因案致困的1244名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805万元。
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监督涉劳动争议案件160件,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270件,帮助追索欠薪2100万元。联合自治区妇联印发工作意见,重点监督就业歧视、贬损妇女人格等违法行为。针对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问题,联合自治区残联、卫健委,推动全区648家医疗机构完成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坚决维护英雄烈士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理公益诉讼45件。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03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864人。结合办案制发督促监护令359份,督促家长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呼和浩特、包头两所专门学校设立检察工作站,协助做实法治教育等工作。法治副校长团队化履职让法治理念根植每个孩子心中。
助力文化强区建设。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倒卖文物等犯罪166人,发布服务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149件,用检察力量守护文化印记。
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监督。持续治理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1222件。针对刑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协同公安机关清理“挂案”809件。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把关过滤。不断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精准度。持续深化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亮剑”虚假诉讼,起诉16人、监督109件。稳步提高行政诉讼监督质效。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46件;对有行政处罚必要的被不起诉人,建议行政机关处罚3878人。
加强执行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推动出台减刑、假释办案细则,办理“减假暂”案件3202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区监狱规范和加强医疗救治措施。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对不应终本而终本、应恢复执行而未恢复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204件,督促执行到位4118万元。强化行政执行监督。针对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65件,采纳率97.9%。
努力维护公益。办理公益诉讼5555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471件,回复整改率97.5%;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262件,全部得到裁判支持。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办理公益诉讼184件,保护国有财产6.09亿元。充分发动社会力量,28.6%的案件线索来源于“益心为公”志愿者。
协同惩治腐败。起诉职务犯罪604人,深化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47人。积极参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起诉11人。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等犯罪,立案侦查65人,其中对醉驾案件该入刑不入刑、监管场所违规“捎买带”背后的渎职犯罪立案28人。
为发展赋能,大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实政治建设铸“检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违规吃喝等重点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聚焦反馈的问题狠抓整改。严肃查处35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持续做实严管就是厚爱。
提升专业素能强“检力”。常态化推进“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线上线下联动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观摩示范庭等3300余次。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自治区检察院组织两批24名检察人员进行业务、综合跨部门易岗交流学习,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评定全区检察业务专家48人,加快培养检察业务领军人才。
做实检察管理提“检效”。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全面推广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三分法”办案机制。建立完善检察管理新体系,常态化开展业务质效分析、流程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成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全面梳理排查不合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追责处理20人。
加强基础建设夯“检基”。深入实施“251检察人才工程”,提拔任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130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持续加强“一院一品”建设,二连浩特市检察院“检守口岸”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特色品牌。持续推进“数字检察提升工程”,31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推广,监督成案2609件。
使命催人奋进,奋斗创造未来。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真抓实干、挺膺担当,努力书写内蒙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答卷,为实现自治区“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