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耕寄初心,研思践使命。在第四届“敖包检会”研讨会上,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骨干深耕实务、潜心钻研,多篇论文斩获佳绩,充分彰显首府检察以理论赋能法律监督、以研思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良好风貌。接下来,我们共同聆听获奖人员的所思所悟,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王博
在日常业务学习中,我关注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相关案件,发现实务当中存在土地认定标准不统一、土地数据冲突、司法与行政衔接不畅等现实难题,案件裁判尺度亦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质效。立足《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精神,我结合基层司法办案实际梳理实务痛点,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厘清土地用途认定的核心标准,优化案件审查思路,完善部门衔接机制,融入恢复性司法理念,提炼适配基层的办案思路,力求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有益参考。本次获奖既是鼓励也是鞭策,今后我将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扎实做好本职办案工作的同时,保持对跨领域司法问题的研究热情,勤于思考总结,持续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助力检察履职。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王乘乘
再次在敖包检会获奖,对我而言是认可更是鞭策。我深刻认识到,检察理论研究从不是脱离办案的空谈,而是赋能高质效履职、助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深耕刑事检察一线,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始终坚持“办案出思考、思考促办案”。日常工作中,我的领导、员额检察官们从不局限于办结案件,而是聚焦办案中的疑难争议问题、新型案件难点、法律适用盲区,为我们做好案例复盘、法理剖析,让我们这些年轻人愿意、能够把办案经验转化为理论思考,让理论研究扎根司法实践土壤。同时,我们依托法律政策研究室举办的各种沙龙、讲座等平台,主动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吸纳先进的研究思路,打破各类检察业务思维局限,以研促学、以学促干。今后我将持续立足刑事检察主责主业,深耕理论研究、锤炼专业素养,以扎实的理论功底破解办案难题,以研思实干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在平凡岗位上精进履职、再创佳绩。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高荣
立足内蒙古多民族聚居、法治实践场景多元的地域司法特点,结合基层刑事检察履职一线的工作观察,我们撰写了《法律统一适用视域下多民族区域刑事检察履职精准化研究》一文。在多民族区域刑事司法中,不可避免存在地域民俗差异的情况。基于此,本文以法律统一适用为核心切入点,聚焦刑事检察办案、法律监督工作现实难点,结合本地司法实务案例,探析多民族区域刑事检察履职的特点及困境,梳理适配地域特色的精准履职路径与工作方法。本次理论研究让我深受启发,检察理论始终扎根司法实践、服务履职办案。作为检察工作人员,今后我将坚持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立足岗位持续深耕多民族区域法治建设,常态化总结办案经验、研判司法难题,以理论思考补齐履职短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案件办理的精准度。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崔淑芝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施行,是我国民族事务治理领域首部综合性专门立法。玉泉区聚居41个民族,涉民族纠纷生活化、细碎化特征突出。新法赋予检察机关刑事、民行、公益诉讼和基层治理四大使命,但法律条文落到街巷里该怎么干?这成为我们选题的起点。作为政治部主任,我在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中深切体会到:民族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主线也是底线。我们以玉泉区院近三年办案数据为样本,从一线痛点切入,梳理出城市民族混居区检察履职的“三重特殊性”,提出政治引领、精准司法、品牌升级、能动惠民、协同共治、队伍建设“六位一体”履职路径,其中政治引领排首位,正是因为检察履职必须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干。好的检察论文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写出来的,而是从卷宗里、社区中“摸”出来的。只有把检察人员思想拧成一股绳,把“讲政治”融入每起案件办理,理论思考才能真正转化为履职实效。这篇论文的价值不在于理论多高深,而在于回应基层“新法落地怎么干”的实操问题,即涉民族案件如何分类处置、多语种检察服务如何全覆盖、五方联动如何从“一事一协调”走向制度化。希望本文能为全市同仁提供一点参考,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