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耕寄初心,研思践使命。在第四届“敖包检会”研讨会上,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骨干深耕实务、潜心钻研,多篇论文斩获佳绩,充分彰显首府检察以理论赋能法律监督、以研思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良好风貌。接下来,我们共同聆听获奖人员的所思所悟,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阎晓阳
中华法系绵延千年、生生不息,蕴含着丰富的法学理念、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至今仍然深层次影响着我们的法律心理和行为方式,也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根基、源泉所在。老命题也可以有新视角,旧故事也可以有新解读,对于这个宏大理论命题,文章提出“支撑”关系作为切入点,通过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自我论证和阐释,并注重汲取身边鲜活案例资源,尝试串联起古今之间的演绎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一座“富矿”,检察实践也是一座“富矿”,下一步会充分利用好两座“富矿”,以办案促思考、以思考促研究,努力写好更多“结合”文章,赋能检察履职,落地日常办案。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佟乐
本次获奖论文立足检察履职实践开展研究。选题源于笔者日常使用人工智能产品及搜索引擎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刻感受到新质生产力对法治领域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聚焦监督工作中的现实难题,跳出单纯个案分析,从制度运行层面寻找研究切入点。文章核心观点紧扣法律监督职能,梳理实践堵点,提出适配检察工作的优化路径。研究过程坚持实务导向,依托可查询的典型案例开展调研,做到理论论证与办案实践相互印证。论文成果具备较强检察实务价值,可为同类案件办理、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参考思路,助力规范办案流程、补齐监督短板。此次写作也让我深刻体会到,检察理论研究根植于办案一线。后续工作中,我将持续坚持“办案+研究”同步推进,注重从检察业务中挖掘研究素材,把理论思考转化为监督实效,以理论研究赋能检察履职提质增效。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田源
《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的基层实践与制度完善》一文,以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2024至2025年办理的7件涉水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样本,立足于基层办案的真实经验,不仅系统梳理了水资源监管领域暴露出的个案层面的具体问题,分析了制度设计层面的结构性障碍,还同时结合水资源费改税这一重构水资源管理权力配置格局的宏观改革情况,思考了制度变迁中可能产生的监管真空,体现了检察机关前瞻性把握监督方向的自觉与担当。论文源于办案实践,又反哺办案实践。论文写作的过程促使我跳出“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尝试用制度分析的视角审视个案背后的共性规律,用学术研究的方法建构分析框架,将零散的“办案感觉”逐步上升为系统的“专业判断”,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螺旋上升中不断深化对法律监督规律的理解。今后,我将继续立足本职岗位,把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为观察制度运行的一线窗口,勤于记录、善于追问,助推理论研究成果真正转化为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实际力量。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郭阳
通过本次检察调研论文撰写与参评,让我对基层检察调研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系统的认识。本次论文选题源自日常办案中的实务难点、法律适用争议和履职堵点,从小切口切入,立足基层检察履职实际开展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贴合司法办案现实需求。在写作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检察调研根植于办案实践。只有将调研思维前置到日常办案全过程,及时记录办案争议、法条适用空白和履职思考,才能持续积累真实、鲜活的调研素材。此次写作也让我养成了严谨规范的学术习惯,锤炼了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今后,我将坚持研用结合、知行合一。在日常履职中常态化做好案件复盘、素材积累与问题梳理。主动将论文研究的思维方法运用到案件办理、法律监督工作中,用理论思考破解实务难题、规范办案流程。坚持在办案中研究、在研究中提升,把零散的工作经验转化为规范化、系统化的履职方法,切实以调研促进业务精进,以研究成效提升履职质效,真正实现以研促干、以文辅政。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于成威
本次获奖论文《涉手机类“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民事检察监督困境与路径研究》,选题源自办案中遇见的疑难新型手机贷案件。研究以刑民交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交织为切入点,核心观点之一是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该观点已在自研模型上架最高检并获多地同仁实践中验证,充分彰显了“从办案中来、到办案中去”的实务价值。研究成果对类案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权运用及检察建议论证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参考,也为新时代民事检察监督手段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实证支撑。学术收获上,深切体会到一线实务是理论创新的沃土,关键在于将办案过程系统化、理论化,避免经验零散化。今后,我将继续以学增智、以思促研、以写践知,把每一个疑难案件当作理论攻关的起点,让检察理论研究真正反哺高质效履职,为守护司法公正贡献基层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