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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民检阅丨兴安盟检察:“检察蓝”护生态绿 绘就青绿新图景
时间:2026-02-01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直面差距,反思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经过三年全力攻坚,内蒙古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各项部署精神走深走实,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请人民检阅”专栏,展示检察工作各条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善于”要求,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大变”。


检察蓝护生态绿 绘就青绿新图景

——兴安盟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综述



生态兴则文明兴。近年来,兴安盟检察机关锚定“三年一大变”生态治理目标,以全区“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总抓手,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屏障,推动生态保护从“个案治理”向“系统增效”跨越。2022年以来,全盟两级检察院累计办理各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73件,20余起案件获评全国或全区典型案例,办案做法两次被最高检写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用实打实的办案成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实现系统性改善,彰显了三年攻坚、全域提升的治理效能,让检察蓝成为守护绿水青山最坚实的底色。







跨区协同筑屏障

“松嫩护江蓝”绘就流域共治同心圆



松嫩两江在检察机关护佑下“江蓝水清”


江河无界,生态同源。松花江、嫩江流域是兴安盟重要生态脉络,其安全关乎区域发展全局。针对流域保护跨区划、监管难的痛点,兴安盟检察机关积极破局,与吉林松原、白城及黑龙江大庆检察机关创新打造“松嫩护江蓝”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打破地域壁垒,共同构建“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的跨区域治理新格局,该品牌获评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让流域保护从“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2024年4月8日,黑龙江省肇源县检察院到扎赉特旗检察院召开“松嫩护江蓝”工作交流会,汇聚松、嫩两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


四地检察机关秉持“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合巡查、线索移送、协同取证等工作机制,聚焦非法排污、河道“四乱”、盗挖黑土等共性问题精准监督。2025年,推动松嫩流域源头治理立案监督33件,督促疏通洮儿河、归流河等河道7公里,清理垃圾970余吨,拆除违建2处320余平方米,移送线索1件并推动设置专业打捞设备,有效遏制嫩江上游源头污染。


兴安盟检察机关深化品牌辐射效应,将协作延伸至沿岸生态全领域,以外来物种入侵治理打造标杆案例。吉林省白城市检察院巡查发现科右前旗草原、农田出现有毒外来物种刺萼龙葵后,立即移送线索。两地组建联合办案组,勘查锁定入侵范围10.2万亩,通过公开听证会厘清9家单位监管职责,推动制定“分区清理、源头防控、长效巡查”方案。检察机关全程督导,督促投入人力800余人次、机械30余台套,清除植株120余万株、销毁种子源200余公斤,构建“检察督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体系。该案例入选联合国COP15大会生物多样性征文集,为跨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提供法治样本。


2024年4月30日,扎赉特旗检察院检察人员赴扎赉特旗好力保镇使用无人机实地探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在筑牢跨区生态防护网的基础上,兴安盟检察机关聚焦黑土地这一流域生态核心资源,践行“打击+修复+治理”模式,全力守护兴安盟黑土良田。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聚焦农业面源污染、高标农田工程设施管护不力及黑土地保护等问题,运用实地勘查、无人机航拍等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收残留农膜391.2吨,整理黑土地11.98万亩,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针对盗采黑土行为,行政公益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用,追究4名涉案人民事责任,追偿功能损失与生态赔偿17.6万余元,回填黑土900余立方,督促推动两个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黑土地保护被最高检写入公益诉讼《白皮书》。如今,洮儿河、归流河等水清岸绿,草原生机盎然,候鸟翩飞,流域生态持续向好,跨区协作法治效能充分释放。







创新实践赋新能

“检察+碳汇”开拓生态修复新路径



生态修复是生态检察核心目标。兴安盟检察机关立足区域特点,以“检察+碳汇”创新实践为突破口,将碳汇理念融入修复全过程,实现“惩治违法、修复生态、补偿损失”多重效能,为“三年一大变”目标注入绿色动能。


2023年3月1日,由阿尔山市检察院提起的吴某某涉嫌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阿尔山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全区首例用林业碳汇产品来折抵生态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作为生态损害赔偿创新举措,“检察+碳汇”通过认购林草碳汇弥补生态损失。兴安盟检察分院与内蒙古森工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碳汇认购标准、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为规范办案提供制度支撑。指导阿尔山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区首例“认购碳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获评全国优秀案例,破解“修复难落实”困境,确立司法适用标准,提供可复制范本。全盟检察机关针对非法占用林地采矿致植被破坏、碳汇锐减问题,依法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共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碳汇损失597吨,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2.98万元认购金用于林区植被恢复。


以“检察+碳汇”修复模式为基础,兴安盟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展生态保护维度,将司法监督延伸至沙地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通过“检察建议+风险预警+督促更新”组合举措,全力保障国家生态战略落地见效。针对部分“三北”工程造林成活率不足、管护缺位,项目已验收但质量不达标、国家资金面临流失风险等问题,兴安盟检察分院启动一体化办案,在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发出《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预警函》。推动涉案2万余亩林地启动人工补植与管护,督促行政机关调整“已验收但未达标”项目资金拨付计划——通过预留项目资金,牵制造林施工方确保补植造林工程质量,为国家挽回潜在经济损失,确保了重大生态工程的投资实效与生态效益。科右中旗检察院运用“大数据+现场勘验”精准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更新造林5700余亩。两级院通过一体化办案与组合式监督,不仅保护了林业资源,推动了沙地治理,更使公益诉讼由单纯事后纠违走向事前、事中风险防控系统治理。


2024年9月30日,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扎赉特旗检察院、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等单位,在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南侧绰尔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检察机关不断丰富修复手段,构建多元化体系,通过“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方式,推动修复从“被动整改”向“主动修复”转变。办理非法占地案件时,既追刑责,又督促赔偿生态修复费及惩罚性赔偿,累计挽回林草耕地1.5万余亩,追缴永久性功能损失及惩罚性赔偿19.2万余元,实现生态、社会与法律效益统一。







凝心聚力促蜕变

法治护航生态三年大变样



三年攻坚,硕果累累。兴安盟检察机关以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牵引,将跨区域协同与创新实践融入生态治理各环节,紧扣“三年一大变”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从“隐患多发”到“全面守护”、从“受损破坏”到“多元修复”的深刻蜕变,生态保护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2024年5月28日,科右前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涌一行到阿力得尔苏木海力森嘎查实地察看古榆树保护情况。


如今的兴安盟,山林焕新颜,古榆树群得到系统性保护,1200余株古树名木被纳入规范管理,五角枫林重现葱郁生机;草原复青绿,非法占地、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1100余亩受损草原恢复原貌;流域更清澈,“松嫩护江蓝”守护下的江河碧波荡漾,成为滋养万物的生命之脉;土地增活力,42万余亩黑土地上的农用地膜得到清理,120万余亩高标准农田设施完好、丰产增效。这些变化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坚守公益使命的责任担当,是法治力量赋能生态治理的生动实践。


生态保护永远在路上。兴安盟检察机关将持续锚定“三年一大变”目标,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拓展“检察+碳汇”实践广度与深度,以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抓手,不断完善“检察+N”多元协作体系,构建“治未病”生态司法大格局。以法治之坚守护生态底线,以创新之策激活修复脉动,让检察蓝映耀绿水青山、共谱华章,赓续书写新时代生态保护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