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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红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2024年1月1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红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一、

坚持为大局服务,助力“强首府、争进位”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首府建设,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起诉3041人,其中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1100人,占比36.17%。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65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5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营造廉洁政务环境。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助力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粮袋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2人,守护社会经济安全。强化全链条打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510人,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9人。赛罕区检察院办理的孔某非合同诈骗案获评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实质性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47件,办案量是2022年的4倍,经验做法多次被最高检、自治区党委肯定,有力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探索开展口岸检察工作,与海关缉私局、机场公安分局等单位建立机制,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走访重点涉外资企业80余家,助力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出台《知识产权检察“护航首府高质量发展”综合保护意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24人。托县检察院在民事执行监督中探索以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担保债务履行。在中环产业园、蒙牛、伊利等重点企业建立保护中心及联络点15个,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法律帮助。围绕“赛罕亚麻籽油”“托县辣椒”“清水河小香米”等产品,探索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土左旗检察院针对“毕克齐大葱”种植环境遭受破坏问题,办理全区首例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国家知产局、最高检等四部委联合表彰,获评成绩突出集体。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58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1人。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3件,督促清理河道7.09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19.44吨,督促恢复林地73.26亩,耕地198.84亩。凝聚黄河保护合力,牵头与黄河流域6盟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林草局等8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守护黄河秀美安澜。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开展“大青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林地草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1件。新城区检察院与大青山沿线12家检察机关共同签订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织密绿色发展法治“保障网”。

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围绕基层治理、防范风险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9份,同比增长684%,回复采纳率100%,实现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党政考核全覆盖,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86项。该项工作被市委作为典型经验刊发全市。市检察院针对窨井盖安全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民区检察院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形式,为中山西路商圈治理开出“良方”。赛罕区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整治非法行医检察建议,推动打造安全就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召开知识产权检察、检察听证等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精心培育典型案例53件,开展法治宣讲300余场,受众5000余人,尊崇法治逐渐成为自觉。

二、

坚持为人民司法,扎实“暖人心、解民忧”

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784件群众信访全部件件有回复。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96件重复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同比下降20%,受邀在最高检专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新检枫桥之家”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组织检察听证719件次,同比上升67.6%,数量居全区首位。两级院入额院领导主持听证351件,占比48.82%。构建“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民事诉讼引导”五位一体办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运用该模式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刊载。

大力支持国防军队建设。深化军地协作,与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签署实施意见。收集部队官兵法律需求与涉军领域案件线索97条,立案国防和军事利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玉泉区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出售军服和军服仿制品公益诉讼案,维护军队军人形象。新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热气球、滑翔伞等“低慢小”飞行器违规飞行问题,消除军用航线潜在安全隐患。开展“青年走边防”特色主题党日,组织送法进军营、“法律服务到边防”等活动,让法律滋润军心。为全市103处红色资源建立台账,督促保护绥西抗日动委会旧址、李裕智烈士纪念碑、吉鸿昌“化险为夷”碑刻等,传承红色基因。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6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47人。加强监护缺失监督,制发督促监护令24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39次。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溯源治理,构建医疗机构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立案监督线索22条,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营造平安清朗校园环境,新城区、玉泉区检察院分别对性侵犯罪案提出终身从业禁止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土左旗检察院对4000余名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及临聘人员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阻却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108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巡回宣讲140场,覆盖学校123所、师生3万余人,教育祖国花朵学法明道、守法立身。

关注关爱特殊群体。积极开展“检察+”多元救助,与市红十字会设立“青城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3件,为193人发放213.7万元救助金,均创历史新高。做好“有爱无碍”护航人,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建残疾人司法救助中心,玉泉区检察院督促整改图书馆内无障碍通道,开放无障碍阅读系统。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新城区检察院针对某房地产公司拖欠243名农民工1000万元工资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全部“血汗钱”。

三、

坚持为法治担当,全力“强监督、抓落实”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抓实“两项”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0件、监督撤案43件,同比分别上升600%和48.2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23件,追捕漏犯49人、追诉漏犯109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抗诉21件,采纳率64.71%,同比增加25.93个百分点。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123件。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纠正脱管32人、漏管50人,提出监外执行(含社区矫正)监督意见176件,提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181件,采纳率均为100%。与市公安局、法院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解决制约刑事办案根源性问题。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化精准监督理念,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1件。建立民事监督案件抗诉前磋商机制,提出抗诉9件,抗诉采纳率100%。会签《关于加强法院执行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市法院联合在执行局设立全区首个检察官工作站,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全文编发推广。深层次开展虚假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对27件案件提出监督意见,法院全部采纳。延伸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8件,帮助弱势群体追回劳动报酬2190万元,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清水河县检察院帮助90岁老人成功追索赡养费,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不懈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43件,提出检察建议215件,同比上升221%。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4件,同比上升325%。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获得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评选的百优案件。聚焦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执行突出问题,与市法院、公安、司法局制发《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经验做法在全国第二届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论坛上作交流。探索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构建女子戒毒所“检察监督+N”新模式,参与最高检相关工作规则制定。

持续深化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注重办案规模与办案质效同步提升,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0件,提起公益诉讼38件,同比分别上升56.86%和192.31%。深耕细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办法》,加强两项制度衔接,办理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8件。赛罕区检察院在全区首次探索以购买海洋碳汇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查处医美机构16家,查处涉案产品462件。强化国有财产保护,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233.96万元,收回国土出让金159.25万元。积极稳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托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云中郡故城、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胜卫故城遗址。武川县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守护“有生命的文物”。邀请28名市政协委员担任特约观察员暨公益诉讼志愿者,做大公益诉讼“朋友圈”。

激发效能做新数字检察。深化数字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构建监督模型35个,协调对接公安、法院、司法、生态环境、水务、运管、银行等单位,瞄准跨部门衔接不畅,深挖数据元素交集,获取数据近60万条,发现监督线索9万余条,成案1638件,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288份。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建立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共查实920个不规范、选择性执法案件,提出12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聚力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黄河流域生态功能治理监督模型,对比黄河内蒙古段多盟市矢量数据,发现案件线索2000余件,立案14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8件。上述模型均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四、

坚持为事业强基,持续“转作风、提素能”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认真开展学习研讨、专题读书班、调研成果交流、民主生活会,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发展动力。强化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政治品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次。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管好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开展专题研讨和联席会议36次。加强检察新闻宣传,“两微一端”发布信息8.77万条,广泛凝聚弘扬主旋律的精神力量。

聚焦提升队伍素能。以青英“1+10”人才培养计划为指引,搭建“青检先锋讲堂”“检察业务汇”学习平台,开展培训46期5531人次。开创青年人员“导师制”,结成39对“青蓝组合”,评出优秀组合10对。助力青年检察人员迅速成长成才,分类开展业务竞赛,116名检察人员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18名骨干入选自治区级以上人才库。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全市检察机关30篇理论文章在首届“强首府”法治论坛等各类论坛中获奖,“以文辅政、以笔驭刀”作用逐步显现。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两级院检察长及受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48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737件。注重发挥业务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引领作用,加强案件流程智能化监控,评查各类案件1309件。深入开展政治督察,查摆问题170个,依规依纪对一名员额检察官作出退出员额处理,以强化追责问责倒逼司法责任落实。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876件,切实做到“有问必录”。聚焦机关作风整治,深入梳理排查各环节廉政风险点157个,制定相关措施180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专项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620人次,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总体业务指标稳步提升至全区第一位,首府检察精神状态有效提振,工作业绩显著提升、队伍素能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事业的每一次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求真务实、实干担当,为描绘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呼和浩特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检察之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践于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检察工作的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找准找足检察履职与市委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以狠抓落实的劲头助力推动市委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以法治之力,服务首府高质量发展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助力“强首府”工程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切实之举,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健全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制度机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大力推动检察理论创新,持续推进检察大数据深度应用,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以自强之道,引领检察队伍建设

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使全体检察人员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能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根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管厚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细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能力,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历史在奋斗中铭刻,未来在奋进中开拓。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征程要求我们有新的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大力发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断谱写首府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全面推进首府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