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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红检察长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06  作者:  新闻来源: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202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在实干中提升。

一、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助力服务大局新突破。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好服务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起诉2947人,从严从重起诉土默特左旗“6.18”故意杀人案等严重暴力犯罪241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做到“不漏不凑”。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2人。加强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6人,促进廉洁司法。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2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70人,守好金融安全法治防线。

更加有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清理涉企刑事“挂案”5件,起诉串通投标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118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325件,提出检察建议121件。赛罕区检察院办理的“小案重罚”非诉执行案件,推动行政机关减免对小微企业的加处罚款,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并被自治区党委肯定。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7件,出台护企七项举措,建立重点企业保护名录28家,设立保护中心及联系点21个,护航首府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牵头与包头市检察机关签订同城化发展框架协议,以27项务实举措,共同服务保障呼包同城化发展。

坚定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50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134万余元。与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联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以“补植复绿”实现生态利益“填补续造”。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71件,督促清理河道10公里、垃圾664吨,恢复林地、耕地492亩。聚焦再生水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从提高再生水水质、降低再生水水价两方面,助力破解企业使用再生水现实障碍。

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0份,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玉泉区检察院依托办理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推动国家修改相关检测标准。新城区检察院推动检察建议向政协提案转化,妥善解决电动自行车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注重以检察理论服务检察实践,托县检察院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为切入点开展理论研究,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林县检察院与内蒙古财经大学联合出版学术专著,助力知识产权和农牧业品牌建设保护。

二、以看得到的检察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切实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精准履职,办理各类涉民生案件3102件。市检察院、赛罕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生效裁判系列监督案,为22户“被借名”农牧民找到4000余万元贷款“真正借款人”,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拧紧医保、社保领域“安全阀”,新城区检察院针对涉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保金问题展开监督,帮助国家挽回医保、社保基金损失800余万元。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健全“司法救助+”多元救助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1件,发放救助金242.6万元,救助案件数再创历史新高。

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探索实行“全方位、多层次、高质效”信访接待模式,对1511件次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组织检察听证671件次,邀请听证员2005人次,持续发力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武川县检察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上门走访、公开听证等方式办理信访积案,实现双方当事人从“不可调和”到“握手言和”。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66人,起诉81人。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附条件不起诉28人,开展帮教69人,临界预防162人。携手相关成员单位,共建“卓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实践基地,扩大“卓兰·未检”品牌影响力。积极助推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罪错未成年人“管又管不住、不管又不行”的困局。围绕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网络隔空猥亵、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9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授课196场,覆盖师生8.4万余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制发督办函46份,联合人社局督促企业支付欠薪300余万元。构建“检察+工会”机制,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40件,合力帮助农民工拿回254万元“血汗钱”,新城区检察院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赛罕区、回民区两地检察院与妇联等部门联合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针对企业招聘信息中涉性别歧视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以法治力量呵护“半边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等相关犯罪。清水河县检察院办理90岁退伍军人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与相关部门会签机制,助力“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积极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41处,改造无障碍住户138户,修复盲道134处,于点滴之处体现检察关怀。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以“检察蓝”守护“军营绿”,开展百名检察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受众官兵7000余名。加强与辖区内解放军人大代表联络,共同开展党日活动。联合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部署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办理涉军案件44件。市检察院立案办理信鸽赛事影响空军机场净空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坚决有效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清水河县检察院推动辖区将参战退役军人名录纳入县志,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氛围。

三、以可感知的监督力度,释放公正司法新效能。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依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64件、撤案262件;纠正漏捕漏诉13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01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件,提出抗诉12件,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法院采纳检察机关从重处罚的抗诉意见,获评全区典型案例。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纠正脱管、漏管80人,提出监外执行监督意见202件。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组织对3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23件,助推看守所管理规范化。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办结民事监督案件635件,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9件。玉泉区检察院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纠正错误生效裁判,以司法公正还当事人清白,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与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建立联合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机制,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14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回民区检察院坚持刑事追责与民事纠错并重,在依法开展民事监督的同时,移送刑事案件线索,帮助当事人摆脱虚假债务,通过办好“身边小案”,帮助解决群众“心头大事”。

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主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9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和执行监督(含非诉执行)案件55件,提出检察建议44件。回民区检察院与辖区多家行政机关协同履职,促成194户业主解除不当房屋抵押登记,成功解决长达十余年的办房本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办理相关案件668件,对不起诉后应予行政处罚的,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37件,彰显“不入刑”不等于“不处罚”。深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赛罕区检察院通过对刑罚执行完毕,但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届满问题开展检察监督,促使错误的期限计算标准被修正。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立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539件,制发检察建议421件,起诉24件。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督促整改修护农田3114亩,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托县检察院联合包头市土右旗检察院对三道河扬水站堤坝塌陷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地方投入2115万元对扬水站提级改造。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加大社区团购、医美行业等新业态监督力度,办理相关案件21件。玉泉区检察院办理的辖区餐饮经营者销售“假羊肉”案,赛罕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某APP团购食品安全案,分别获评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对全市528个长城点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解决域内长城公益受损问题。与呼和浩特博物院会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专业支持助力守护“美丽青城”历史文化传承。

数字检察监督全面赋能。把推广应用法律监督模型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突破口,全市3个基层检察院位列“全国模型应用优胜检察院”前100名。建设应用的“监管场所智能视频巡查系统”监督模型,可预先设置人员行为分析模型,智能研判人员行为动作,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市检察院调研期间,对该模型予以充分肯定,现已面向全国推广。

四、以“四个铁一般”的建设标准,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

始终筑牢政治忠诚。研究制定《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为抓手 推动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25项工作措施,按月督导落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3次。自觉接受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针对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全力答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管好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开展专题研讨和联席会议35次。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获评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第九党支部案例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

持续推动自身改革。在全区率先推开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与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会签机制,办理简案1581件,审查起诉环节平均办案时长由25.98天缩减为13.17天, 提速49.3%。探索以社会公益服务优化管理效能,回民区等多地检察院与公安、民政、团委等部门联动,不断拓展轻微犯罪涉案人员的公益性服务类型,实现犯罪惩戒、犯罪预防与社会公益有机统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出台相关意见,切实抓好司法责任制督促落实。更新司法理念,在全区率先制定《一体加强“三个管理”实施意见》,推动检察管理转型升级。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35岁以下环节干部占比由22%提升至41.5%,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提升专业素养,举办各类培训312期,业务竞赛40场,与高校建立3个实践教学基地。深化专家型人才培养,16名业务骨干入选自治区级以上人才库,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坚持不懈从严治检。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在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连续第三年对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督察,发现并解决问题116个。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完善问责追责机制,对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反向审视,倒逼严格规范司法。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947件,“有问必录”的自觉不断增强。聚焦机关作风整治,全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围绕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织密廉洁防护网。

一年来,我们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全部办结。邀请各级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1038人次,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参与制定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有效推进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一年来,我们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全市检察机关10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40件案例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同比分别上升400%、135%,入选数分别占全区检察机关入选总数的25%、20.4%。在检察系统权威、知名期刊发表理论文章16篇,同比上升167%;在各级论坛获奖33篇,同比上升83%。1名同志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1名同志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能手称号,59个集体和47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同比分别增长51%、135%,首府检察精神状态不断提振、办案质效稳步提高、队伍素能持续提升。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离不开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深化检察改革,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锚定“争全区第一、创全国一流”目标不动摇,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全面推进首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是擦亮政治底色,旗帜鲜明诠释对党忠诚。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纵深推进检察改革,找准找足办好两件大事、开展“六个行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首府高质量发展。

二是胸怀“国之大者”,一以贯之护航首府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首府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在了解大局中找准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工作,依法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把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院工作要求落实到首府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三是聚焦公平正义,深化检察机关自身改革。

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用改革精神破解问题、补强短板,在推进法治首府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四是坚持干字当头,持之以恒建强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建设,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激励检察人员担当实干。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首府检察队伍。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敢作善为、忠诚履职,奋力推进首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首府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