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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举办宪法宣誓活动
时间:2025-12-08  作者:  新闻来源: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政治部  【字号: | |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强化检察人员法治信仰,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方圆,副检察长刘晓丰参加活动。

宪法宣传周

活动伊始,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激昂的旋律奏响了尊崇宪法、践行使命的序曲。随后,在领誓人刘晓丰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全体宣誓人员身着检察制服,面向鲜红的国旗和庄严的宪法文本,举起右拳、神情肃穆,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词回荡在活动现场,彰显了全体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之心与对人民的赤诚之心。

宣誓仪式结束后,2名青年检察人员代表进行发言。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周鹏

作为检察人员,我们要坚定对宪法的信仰,深刻认识宪法在国家法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将宪法精神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具体到我从事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中,我们坚持以宪法为统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才能真正做到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无愧于新时代检察人员的职责与使命。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月

回顾案管工作发展历程,在“大管理”理念引领下,实现了从“被动服务”到“主动监督”、从“事务管理”到“质效引领”的双重跨越。多次跨区域工作历练与实战演练,让我深化了对宪法精神的理解,锤炼了履职本领,真切体会到宪法是融入检察履职的行为准则。作为新时代检察青年,要始终以宪法为指引,以“十五五”规划为蓝图,在检察“大管理”格局中勇挑重担、奋勇争先;始终坚守政治忠诚,把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检察人员的政治本色;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

宣誓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鞭策;是一份承诺,更是一份责任。此次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参与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履职责任感。希望全体宣誓人员牢记誓词内容,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