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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红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02-13  作者:  新闻来源: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2月11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细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服务大局,以检察之为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978人、2505人,从严惩治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7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22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5人。维护网络空间清朗,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95人。

更实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3人,起诉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21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摸排线索30条,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6人,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24人。经济犯罪案件在检察环节退赔退赃631万余元,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5件20人。出台服务保障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14条举措,建成全区首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展厅,4人入选首批“呼包鄂乌知识产权人才库”。

更好助力美丽首府建设。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5件。立足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各类固体废物9万余吨。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督促新建、修复城市排水管网15.53公里。督促70余家洗车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使环境污染风险可管可控。积极参与毁林毁草专项整治,全市9个基层院全部设立“地铁协作办”,对36件环资类刑事案件持续跟踪问效。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倾力打造军地检察协作首府样板,系统构建“北疆四维”军地协作体系。开展送法进军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8次,办理涉军案件55件。联合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制作24个普法短视频,以轻量化、场景化表达传递法律知识,覆盖军地不同受众群体。

践行检察为民,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打造“青检为民”工作品牌,对1421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向176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3.03万元。坚持以听证促和解,邀请听证员2265人次,组织检察听证714场,通过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多维度搭建民生司法保障平台,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28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讨薪122件,帮助拿回343.55万“血汗钱”。保障新业态群体合法权益,推动辖区内6家快递公司为75名快递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75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0人,附条件不起诉32人。积极参与专门学校法治教育,制定全区首个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衔接工作机制。针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件。制发督促监护令35份,协同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35次。与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推行“订单式”普法教育,10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59场,覆盖学生8万余人。

聚焦监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做深做优。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清理侦查环节刑事“挂案”183件276人,监督立案29件、撤案126件,纠正漏捕漏诉65人,监督侦查活动违法805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4件。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21人,纠正脱漏管39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监督意见65件,推动执行到位75万余元。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积极有为。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00件,提出、提请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0件,制发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89件。开展涉终结本次案件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涉终本执行监督案件137件,推动执行到位118.8万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58件。

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拓展深化。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0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61件,提出检察建议49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办理相关案件749件。对不起诉后应予行政处罚的,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61件。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加精准规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福祉,立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41件,制发检察建议416件,起诉21件。聚焦水资源保护,立案57件,督促征缴水资源税397.07万元,推动13家企业使用再生水,助力全市每年节约黄河水1792万余立方米。筑牢食药安全坚实防线,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16件。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办理相关案件13件。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聚焦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件6人。自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

狠抓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凝心铸魂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依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4次。着力提升专业素能,举办各类培训976期,业务竞赛67期。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召开专题会议21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1个案例获评全国第二届基层党建创新案例。

深化检察改革和管理。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全年办理“简案”1346件,检察环节平均办案时长16.44天,效率提升57.84%。持续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开展类案监督与社会治理,帮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67.63万元。

以文化建设引领素能提升。以检察文化“铸魂”,托县检察院“大河之托”文化品牌获评全区“最佳文化品牌”,市检察院、新城区检察院获评全区“一院一品”典型事例。以模范引领“聚力”, 14人获评全国、全区检察机关各类业务竞赛标兵、能手,8人获评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批检察业务专家。聚焦高质效办案价值追求,9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事例,55件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在检察系统权威、知名期刊等发表理论文章16篇。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620件,“有问必录”成为自觉。聚焦机关作风整治,全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新征程催人奋进,新使命重任在肩。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首府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