淬炼案管真本领 逐鹿赛场砺精兵
——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收官
青城五月,万象更新。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于5月16日至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来自全区检察机关的15支参赛队伍53名案件管理精英齐聚一堂,展开激烈竞技。
此次竞赛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坚持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持续提升案管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推动案管工作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实现良好开局。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本次竞赛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围绕高质量服务和推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的目标要求和能力建设展开。竞赛分为初赛、复赛两个赛段,共设置三种考察形式六个竞赛环节,旨在全方位考察参赛选手的政治素质和检察理论功底,多角度检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检察业务数据管理、综合业务管理等案管核心业务素能。
竞赛邀请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郭培英,以及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评委。
初赛——政治理论素质与案件管理功底的多重检验
第一场笔试:16日上午7:50,全区检察机关53名案管精英走进考场开启第一场竞赛环节。笔试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案件管理业务等内容,要求选手们全面掌握党中央、最高检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办案相关法律法规,案管业务知识和技能等内容。
考试现场井然有序,选手们不时低头沉思、奋笔疾书。
经过1个半小时的比拼,选手们进入机上操作竞赛环节。第二场业务监管技能测试主要考察选手业务监管能力及业务信息化应用技能等案管业务基本功。第三场案件质量评查技能测试,选手要根据给定的案卷材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写清案件质量的具体问题,拟定案件质量等次,规范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在第四场业务态势分析技能测试中,选手要根据给定的业务数据和背景材料,在3小时内独立撰写完成办案质效分析报告。
提前装载在电脑上的检察业务办案系统、法律条文、模拟案卷等资料,可供选手们使用、查阅。三场测试高度信息化、实操化,为的是以赛促训、以赛促练,以竞赛实战化进行一场全区案管精英大练兵。
决赛前的备战——初赛成绩公布与PPT制作环节
17日中午12:00,随着最后一名选手提交打印答案,初赛赛程全部结束。一天半的初赛赛程中,一方面是选手们在考场上高度专注、争分夺秒的比赛;另一方面自治区检察院案管办组织的判卷组在紧张判卷、核算分数。时间来到下午16:00,考试成绩及进入决赛人员名单揭晓,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随后为18日答辩进行3个小时的PPT制作。
决赛——“三个管理”理念与实践的综合展现
18日上午,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依次围绕汇报答辩主题和本人制作的PPT内容要点进行汇报,并就候考时拿到的题目进行答辩。整个汇报答辩过程紧密围绕案件管理工作理念、机制、方式,直面内蒙古检察实践情况,提思路、讲举措、谈认识,进入决赛的选手纷纷展现了良好的案管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
总结通报 再启新程
18日下午,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落下帷幕。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安翱出席会议并转达李永君检察长对获奖选手的祝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安耀彬通报竞赛结果,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郭培英主持会议,二级巡视员尹秀琴、杨立新参加会议。
安翱充分肯定本次竞赛活动,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作出部署:一要凝聚思想共识,准确把握案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准确理解“一取消三不再”对检察业务管理的新要求,找准案管部门在新的检察管理体系中的职能定位,推动建立健全“三个管理”制度机制,更好地服务支撑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正确处理敢于监督管理与善于监督管理的关系,把案件监督管理职责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思考。二要深耕主责主业,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客观、准确,是案管部门的第一要务,务必做好业务数据质量监管。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案管办建立办案质效监测提示预警机制,各盟市也要做实办案质效分析研判。要强化全过程案件管理,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组织开展类案监控、专项监控。要深化案件质量管理,引导、督促办案部门、办案团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逐步实现质量检查全覆盖。三要以业务竞赛为契机,努力培育高素质案管队伍。要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要求转化为履职标准,以业务实效彰显政治忠诚与政治担当,将正确政绩观深度融入案管履职全过程。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监督不是高人一等,而是技高一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持续推动案管队伍素能全面提高。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纪律规范意识,规范办案系统权限,排查廉政风险隐患。
安耀彬通报了竞赛结果,经过初赛、复赛的激烈角逐,刘月等5名选手获评“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标兵”,郑卫光等15名选手获评“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能手”,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等5个单位获评“第四届全区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安耀彬希望获奖人员和单位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方面贡献智慧力量,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展现新时期案管队伍“精气神”。各级院要以此次业务竞赛为契机,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干,全面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建设水平,以高质效案件管理工作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全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标兵名单(5名)
刘 月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孙 鹏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刘 阳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李欣楠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李培茹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
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能手名单(15名)
郑卫光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张 爽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贾 颖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朱中伟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好日瓦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其乐格日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王亚君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郝如霞 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郝 琴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刘 虹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
郭 庆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李 鑫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闫 莹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韩一璐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刘昱辛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名单(5名)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