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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题培训班开班
时间:2026-07-08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学习贯彻

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题培训班开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题培训班,旨在推动全区检察机关迅速掀起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热潮,以习近平党建思想引领内蒙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上,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二级教授李红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以及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基层检察院负责党建工作的相关人员授课。李红在授课中深刻阐释了习近平党建思想诞生的时代背景与实践逻辑,深入解读了习近平党建思想体系化的丰富内涵,全面剖析了习近平党建思想深远厚重的重大意义。授课内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容翔实,对于检察人员深刻领会、系统把握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精髓要义,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走深走实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参训学员普遍认为,习近平党建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部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党建篇。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把握管党治党、兴党强党和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内在联系,统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一个环环相扣、内在贯通的完整体系和有机整体,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内涵、理论品格、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真抓实干、挺膺担当,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