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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民检阅丨持续打击电诈 守护老百姓“钱袋子”
时间:2026-02-01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直面差距,反思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经过三年全力攻坚,内蒙古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各项部署精神走深走实,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请人民检阅”专栏,展示检察工作各条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善于”要求,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大变”。




持续打击电诈 守护老百姓“钱袋子”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侵害老百姓利益,老百姓对电诈防不胜防、深恶痛绝。检察机关一直以高压态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以法治之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2023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907人,对电诈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以办好专案为抓手

严厉打击跨境电诈分子






2023年开始,内蒙古陆续接收了大量涉缅北电诈回流人员,自治区检察院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公安厅密切沟通协调,联合组织督导组赴12个盟市进行实地督导,共同组成考察组赴主案办理地学习该专案办理经验。开展涉电诈及关联案件重点罪名研究和专题调研,编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手册》,加强对全区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跟进指导,对专案全部予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截至2025年底,共起诉涉缅北电诈1321人,一审已判实刑1301人,无免刑、无罪判决,有力打击了跨境电诈犯罪。



加强内外协作配合

形成打击治理电诈合力



全区检察机关一方面建立健全内部衔接协作机制,印发《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在网络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作等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公安、电信、金融等部门沟通和协作,构建“检察+公安+行业”协同机制,建立涉诈线索“双向移送”通道。


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机关联合挂牌督办刑事案件工作规则(试行)》《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会议纪要》,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赤峰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证据收集指引》,乌海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证据指引》,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与认定标准。


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推进源头治理。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中针对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14件。



自治区检察院针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帮信犯罪案件中反映出的风险提示不到位、监测预警不及时等问题,向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入网用户的监测提示,新入网客户全量签署《反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告知书》,电信用户实名制率达到100%;组织基础电信企业使用“两卡风控系统”,实现公安、运营商、银行信息联防联控,从源头减少“两卡”犯罪;组织电信企业通过视频彩铃、闪信提醒、营业场所提示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诈宣传活动,强化电诈风险提示;加大对涉诈电话短信的识别拦截力度,启动跨境通信提醒和推广跨境电话短信“按需开通”服务,精准防范境外电信诈骗,持续开展自主选择关闭国际短信、语音接听业务;组织开展利用虚拟号码涉诈扰民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呼叫转移业务开通环节的审核,对用户号码的呼叫转移次数和时间进行限制,取消二次以上呼叫转移业务;开展企业“内鬼”排查工作,严控一线开卡权限,严禁滥发新卡、违规办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发生。



强化公民信息保护

协同履职筑牢反诈“铠甲”



“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切实筑牢群众反诈“铠甲”。检察机关深入洞察到利用网络大规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背后所延伸出的公共利益损害后果,通过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协同调查取证、一并起诉追责体现全链条、全过程法律监督,不仅依法追究了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更通过公益诉讼让被告人公开道歉、消除妨害,实现了对公共利益的直接修复和对潜在侵权者的有效震慑。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人勾结电信企业员工利用即时社交群注册某电商平台账号刷单获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众多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等权利,危害不特定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坚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人民法院判处张某等6人有期徒刑和罚金共19万元,并支持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判处被告人张某等6人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解散用于收集、买卖公民信息的即时社交群,将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永久删除,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于判决书生效30日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14.34万元,对其中3名电信企业从业人员同时判处了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通信相关的职业。



深入开展反诈宣传

助力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和权威媒体,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剖析常见诈骗手段,持续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助力群众提高防范意识。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重点区域集中组织反诈宣传活动7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册,覆盖群众5万余人次。总结典型案例在《检察日报》《内蒙古法制报》等权威媒体发表文章10篇,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检察官说法栏目和央媒CCTV1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播出节目2期,深刻剖析、持续揭露新型电诈、帮信、掩隐犯罪特点。


自治区检察院接受人民网关于利用AI技术违法犯罪的采访,并以《快速识别!AI伪造名人带货的避坑技巧》在人民网发表,浏览量超44万。



包头市检察院派青年检察人员作为新媒体创意策划伙伴,在“包检在线”微信公众号设立的包检微课堂”栏目“以案释法”,通过形式新颖的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送了《小检反诈历险记!》《这套反诈试题你一定要做对!》等多篇推文来提高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东河区检察院以办理涉老年人诈骗案件为契机,联合法院设立涉老年人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推动追赃挽损落地见效。创新建立“司法救助+社会帮扶+法制教育”体系,为受害老年人提供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并针对老年人认知特点,开发“防诈三字经”普法课件,推行“子女带学”法制教育、观摩庭审家属旁听等机制,鼓励子女主动学习防诈知识并向家中老人二次宣传。


通辽市检察院为防范不法分子假借高考填报志愿之机实施诈骗,制作反诈小视频——“211”能查分?“985”上军校?该反诈视频被学习强国转发。科尔沁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自主编写、筹备、拍摄、出演的微短片《一张卡的歧途》,荣获内蒙古网络普法新媒体产品优秀作品。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检察院制作的未成年人检察题材涉电信诈骗微电影《崖岸》,在第一届法治中国“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荣获检察系统“潜力微电影”称号,并获评全区优秀法治文艺作品。


全区检察机关通过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在校生及未成年人普及网络安全预防知识,提高学生、老师和家长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未成年人和其家长避免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的伤害,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局、团委等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网络专题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形式,向学生揭露“网络交友”“刷单诈骗”等常见陷阱。并与团市委共同招募53名小小普法员,宣传预防网络犯罪等普法内容,邀请50多所学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讲解网络安全等法律知识100余次,覆盖师生上万人。制作《网络世界的取经秘籍》等课件,以漫画、短视频等形式在“两微一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