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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惊海移送审查起诉
时间:2016-11-09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原巡视员、内蒙古日报社原党委书记、社长刘惊海(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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