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小南沟村村委会主任张瑞峰,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小南沟村原村委会主任张秀明,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小南沟村村民李俊平、李俊小贪污案,经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瑞峰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张秀明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李俊小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李俊平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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