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幂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幂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471-6662099 邮编:010020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