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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0-07-30  作者:  新闻来源:呼市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全面落实呼和浩特市委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首府形象”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院党组第九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首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首府加快打造“三个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包括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深入推进检察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九项具体内容,旨在通过依法履职,为建设首府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检察保障。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平台,提升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二要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强化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家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三要全面落实“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发现检察环节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短板,探索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