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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调研组到自治区检察院调研预防和惩治涉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时间:2026-07-21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7月14日下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范巧兰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专题调研预防和惩治涉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佳玫,第九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座谈调研。




座谈会上,郑佳玫汇报了五年来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整体情况,就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进行了分析,重点介绍了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同时,就社会支持体系运行的“持续续航”难题、综合保护与职能延伸中的“衔接真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操作困境”等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探讨。检察机关将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努力扩大未检品牌辐射带动效应,强化涉未犯罪预防及综合治理等方面继续努力,为我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范巧兰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是关乎国家未来、民族根基的战略任务,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现“双下降”的良好态势来之不易。针对下一步工作,她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预防和惩治涉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优势,落实好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更好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和权益保护工作。二是坚持惩防并举,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严相济,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加强分级干预矫治。要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总结提炼,找准问题切口,分析原因症结,为全区未成年保护工作难点、堵点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常态化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四是持续凝聚合力,促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共治。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难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促推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立健全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