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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枫桥经验” 践行为民初心——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赴玉泉区清泉街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时间:2023-11-29  作者:  新闻来源:呼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主题教育要求,11月24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员来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街道清泉街社区,开展“传承枫桥经验,践行为民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与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的清泉街社区党委书记武荷香座谈交流,从家门口的“枫桥经验”取经,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参加活动。

清泉街社区是日前中央政法委评选出的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之一。该社区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主动作为、依法作为,把关注、关心、关怀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过程,引导推动群众自治化解矛盾,为老旧城镇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社区党委书记武荷香在42年的基层工作中,甘于奉献、一心为民,作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荣获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称号,在工作中形成预防化解老旧小区矛盾纠纷工作法。

全体检察人员首先对社区内的“荷香唠嗑室”“好邻居议事厅”等矛盾化解阵地和党群服务中心、小广场、红石榴凉亭等场所进行了参观,详细了解了社区预防化解老旧小区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大家对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有了更加深刻的感悟。武荷香同志向检察人员分享了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鲜活案例,大家切实体会到“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被武荷香同志积极为民办实事的优良作风所感染,深有体会,感受颇多。

张晓红对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作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武荷香书记为榜样,学习武荷香书记的“为民情怀”,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做到群众心坎上;二是要对照清泉街社区纠纷化解工作方法,全方位查找检察机关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找出差距;三是要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要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等手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主题党日结束后,检察人员纷纷表示,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学习武荷香同志的先进事迹,将“枫桥式工作法”融入到检察办案中,在做群众工作中以“服务不能等待”的作风,“好好说话、说好话”,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