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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普法课堂
时间:2025-12-0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今天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从草原牧区的普法帐篷到长江之畔的调解现场,从校园里的法治课堂到企业中的案后释法,检察官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要求融入办案全过程,把宪法精神的阐释延伸至社会各角落,通过“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生动实践,让法律条文走出文本、走进民心。本期封面聚焦奔走在普法一线的检察人员,通过讲述他们的鲜活实践与履职感悟,彰显检察机关以精准普法践行宪法使命、筑牢法治信仰的责任担当。

又是一年宪法宣传周,清晨,我站在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某村村委会前,把我们“萨日朗”公益法律顾问团制作的“宪法宣传周”海报贴上墙。北风吹过,阵阵寒意袭来,可我心里暖暖的。近日,我们针对王某涉嫌盗窃一案在这里召开听证会,也让更多的群众能够了解法、学习法。

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检察院检察官为农牧民送上冬日法律温暖。萨日娜摄

萨日朗是蒙古语,意思是草原上的山丹花,它色彩鲜艳且生命力顽强。我们的“萨日朗”公益法律顾问团由4个小组组成,将全院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部门的专业双语人才囊括其中,大家共同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普法合力,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我们希望法治的种子也能像萨日朗一样,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生根绽放。

翻看王某案薄薄的卷宗,我的心情很沉重。王某偷了邻居家一辆电动自行车,价值不足4000元。我们走访时了解到,50多岁的王某一直靠种地和打零工生活,他的妻子身有残疾,家里欠着医药费,他一时糊涂动了偷车的歪念。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全额赔偿邻居车款并上门道歉认错。邻居也出具了谅解书。

宽严相济不是一句口号。我们反复研判,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一诉了之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能不能不起诉?我们决定把听证会开到王某所在的村委会,让大家一起评一评。

听证会那天,村委会挤满了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警、律师、村民代表围坐一圈。作为案件承办人,我详细说明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拟不起诉的理由。有村民问:“偷车都不起诉,以后谁还守规矩?”我耐心解释说:“法律不是冰冷的尺子,它要衡量事实,也要体察人心。不起诉不是纵容,而是为了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让一个负重的家庭能够重新站起来。”最终,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我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群众对法律的了解也在一点点加深,当王某低着头走出村委会时,乡亲们没有指指点点,反而有人轻拍他的肩鼓励他振作起来。

听证会后,我们趁热打铁,在村委会前的广场上支起桌子、挂上横幅,开了一场“草原法治课”。我和同事们用汉蒙双语讲起盗窃、危险驾驶、电信诈骗这些牧民身边常见的“雷区”和防范举措。

地广人稀的草原,如何能让法律触手可及?我们想了个办法:打造“移动检察室”。一辆改装的车,配齐设备,我们汉蒙双语检察官轮流上阵,追着牧民转场的路线走。夏天去夏营地,冬天回冬营盘,车开到哪儿,法治服务就跟到哪儿。近两年来,我们依托“移动检察室”先后开展普法宣传25次,为农牧民解决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20余件。

更让我自豪的是,我们把科技带进了草原。今年,我们上线了“萨日朗AI小顾问”。牧民们在手机上输入问题,AI就能给出专业法律解答。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打工被欠薪了怎么办……不到一周,就有上百人咨询。我们在后台实时跟踪,针对复杂问题进行人工复核,确保每一条回复都权威可靠。

今年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精准化、常态化、长效化普法。我想,我们的路是走对了。我愿继续做那个种花的人,把一朵朵“萨日朗”种进泥土,种进人心,让法治的光照亮每一寸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