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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侣好聚不好散 分手后拘禁又强奸
时间:2016-04-22  作者:通讯员:萨日勒  新闻来源:托克托县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小强(化名)非法拘禁、强奸被害人的案件经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了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小强与被害人小红(化名)原是一对恋人,二人因种种原因分手后,小强心有不甘,多次向小红提出复合的要求,并索要恋爱期间自己为小红花的钱,均被小红拒绝。
    2015年8月27日晚,小强在托克托县双河镇大圪街村碰见正骑电动车的小红,便上前抓住小红的电动车与其发生撕扯。小强使用暴力强行将小红带到呼和浩特市,之后几天,不管去哪,小红一直处于小强视线范围内,小强将小红手机砸烂,不许小红回家,晚上与小红同住在宾馆的一个房间,多次强行与小红发生性关系。直到9月5日早上6点多,小红趁小强熟睡,才从旅店逃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强非法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违背妇女意志,在非法拘禁被害人小红期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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