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空调冷却塔招标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内蒙古联信盛易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更换空调冷却塔招标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SY2025-016
项目名称:更换空调冷却塔招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1 |
更换空调冷却塔招标项目(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298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上午九点至十二点;下午十四点至十七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地点:线上
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需将所需资料提供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mglxsyxmglyxzrgs@163.com(标题为:更换空调冷却塔招标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发送至邮箱)。注: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资料打印胶装两份,无需密封,在开标当天携带即可。
所需资料:
1.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单位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街道世华大厦1号楼3层309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https://www.hohohot.jcy.gov.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联信盛易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街道世华大厦1号楼3层309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7747143110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1-666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