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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5-09-10  作者:  新闻来源: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QR2025ZBHW071项目编号,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金额为 986065 元,采购人为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司法鉴定中心专用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投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259102025916,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nmgqrxg@163.com邮箱,经工作人员核对,资料齐全,向其发出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9 30 09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东二环与海东路交汇处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4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5930930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东二环与海东路交汇处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发布。

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此项目,则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3、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提供良好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函;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6、提供“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9、供应商信息表(包括供应商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④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注:如供应商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则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加盖公章后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整体扫描为pdf格式提交,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

九、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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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人: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东衔

人: 张未然

话: 1858600115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东二环与海东路交汇处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5室

人:王瑞

联系电话:1868606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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