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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2-28  作者:  新闻来源:呼市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是全市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

2、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对全市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工作。

3、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全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4、依法对全市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工作。

5、依法对全市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6、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8、依法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和审核,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技术工作。

9、负责对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执行政策和法律的指导;对于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解释和立法的建议。

10、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11、规划、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12、协同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行政编制171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行政编145人、事业编27

(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人民检察院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职责内设以下职能机构:办公室、政治部、侦查处公诉一处、公诉处、公诉处、监所处、控告申诉处、研究室、民行处、技术处、计财处、监察室、案管处、法警队、开发区检察处、机关事务中心等职能机构。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042.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8.85万元,下降2.15%,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单位2018年年初转隶33人项目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支出预算4042.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8.85万元,下降2.15%,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我单位2018年年初转隶33人项目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04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042.8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0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87万元,占比73.8%;项目支出1058万元,占比26.2%。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042.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4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3695.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5.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检察业务方面及购置装备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47.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199.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61%。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新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6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办公及印刷费195万元、福利费33.23万元工会经26.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60万元、公务接待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9万元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5.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7.43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加大了公用经费的拨款。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计算机外存储设备55万元,交换机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单位账面共有车辆72辆,在编车辆33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车辆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28辆,其他车辆39量。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