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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检察院确定“3+3+3”措施全面推进阳光检察工作
时间:2014-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呼市检察院确定“3+3+3”措施

  全面推进阳光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呼市检察院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结合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的要求,确定打造“阳光检察”品牌,把阳光检察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首府检察工作的主基调。通过采取“3+3+3”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推行阳光检察工作,不断提高首府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依法、公开、公正、透明、规范运行。

  一、强化领导,健全阳光检察工作机制。一是成立“阳光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市院党组对阳光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把推进阳光检察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检务公开的有效途径,作为“一把手”工程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制定《推行“阳光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对首府检察机关打造阳光检察工程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基层检察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树立“一盘棋”意识,将“阳光检察”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相关工作抓紧抓好。二是建立“阳光检察”工作保障机制。制定“阳光检察”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将考评工作纳入整体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阳光检察”督察机制。把阳光检察工作列入检务督察的重点内容,由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对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检风评议机制。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评价,进一步完善检风评议制度。在作出重大工作部署、制定重要文件时公开征求律师、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等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树立“阳光检察”的理念。即:公开透明的理念。通过公开法律监督及办案程序,变“秘密办案”为“阳光办案”,变“结果监督”为“全程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公平公正理念。通过办案流程的科学管理,对办案环节的有效监督,确保办案公平公正;公信诚信理念。通过公开监督、规范办案和公正执法,提高社会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度,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度;顺应民生理念。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维护民生权益,通过阳光执法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二、拓展渠道,丰富阳光检察工作的内涵。一是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执法”。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机制,拓展检务公开的途径和载体,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要求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推行“阳光检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作“阳光检察”工作流程图、“阳光检察”宣传手册,设置“检务公开.阳光检察”宣传墙,将阳光执法的内容和范围、权利和义务明确告知,将阳光服务的便民利民措施详细说明,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有更直观和系统的认识。二是以优化管理模式创新“阳光服务”方式。设立“阳光检察服务区”。在办公楼一层设立“阳光检察服务区”,将原先分布于不同楼层的各业务处室接触案件当事人的执法办案活动统一集中在服务区进行,更加方便了群众诉求。进一步优化接待流程。通过重心前移、简化程序、规范流程、强化窗口,实现了“举报、控告、申诉”一站式受理,“点名预约、约谈接访”一条龙服务,“群众咨询、案件受理、律师阅卷”菜单式接待。群众在“阳光检察服务区”,就可以充分表达诉求,达成服务意向、完成所有办理事宜,得到依法有效答复。定期举行“检察大走访活动”和“个性化”联络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以“检察大走访活动”、“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等为主题的系列“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个性化”监督需求,组织开展视察案件管理中心、观摩公诉人出庭、参与检风检纪督察、参观检察文化建设成果等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六有”、“四区”标准从职能规范化、机构正规化、运行标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等方面努力提高派驻检察室的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创新检力下沉方式。通过开展巡回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流动检察室、外聘联络员等工作,不断延伸检察工作的触角,切实增强服务能力。三是以改进作风推进阳光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检察长荐书《把信送给加西亚》、《用心去工作》系列活动,掀起“首府检察院如何定位、首府检察人如何发展”大讨论,组织“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大家谈活动,大力提倡“忠诚、敬业、责任、奉献”精神,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切实加强“阳光检察”主体建设,提升首府检察院的“软实力”,提高检察队伍阳光执法和阳光服务水平。

  三、积极探索,深化阳光检察的新途径。一是为适应网络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把检察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工作的重要平台,积极推进全市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等建设工作,开启检察宣传微时代。如拍摄《边疆阳光惠民生》宣传片、利用公交车板块和主要交通路口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检察工作等,加大对检察机关职能作用、“阳光检察”工作成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二是借助公益海报,传递检察工作的正能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专门设计一系列职务犯罪预防警示公益海报、编辑《心有警钟,时刻警醒》预防教育读本,到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巡回展览,为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顺应形势,将“便民法律服务车”开通到边远农村地区。在各基层院配置“便民法律服务车”。通过开展定期下访、巡访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法律诉求,了解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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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活动2
专题活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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