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是我院四个刑事检察部门中负责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的部门,管辖案件范围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完全对应,具体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除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毒品犯罪以外的全部罪名,按照“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等职责。
主任、员额检察官:单慧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何东勋
员额检察官:苏晔、陶冶、安庆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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