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与组织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本院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机构、人员编制;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检察文化和典型选树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所属基层检察院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副主任:高飞
副主任:张日娜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471-6662099 邮编:010020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