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履行对案件的管理监督职能。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主任、员额检察官:高丽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刘月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471-6662099 邮编:010020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