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主任、员额检察官:包欢欢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萨日勒
员额检察官:王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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