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财产刑、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及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负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主任、员额检察官:邢浩宇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贺波
员额检察官:郭向军、刘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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