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开展检企共建
时间:2022-04-05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学习研讨、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活动,切实增强检察干警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正面典型树标杆  以案促学提质效

  近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涉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会。   

  会上,对前期选树的5件涉企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展示交流,相关案件承办人汇报了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典型意义及社会效果等,通过正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以案促学,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

  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政治、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认识开展大讨论活动是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及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与检察工作履职结合起来,与办理每一件涉企案件结合起来,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转变司法理念。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涉营商环境”的主动意识,通过能动检察履职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正面典型案例为标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破除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窠臼藩篱,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定纷止争,实现天理国法人情深度融合。   

  强化履职担当。要准确把握“质量建设年”要求,以检察担当扛起首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规范涉企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培育更多影响广、效果佳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提升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监督水平。   

  转变执法司法理念  树立主动服务意识

  近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反典型案例,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们举一反三,查找自身问题,深入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

  迅速开展以案促“改”。全体检察人员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深入剖析,扎实整改,确保不留“后遗症”,真正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果。 

      长期坚持以案促“学”。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常态化加强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学以致用,学以践行,不仅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检察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更要用能动司法推进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在改革进程中行稳致远。      

  大力推进以案促“建”。各部门要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和反面典型案例盯办整改,逐条分析研究,推出务实举措,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修订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制度,通过“大讨论”活动,“办好一批实事、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一套体制机制”,推动建设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抓好以案促“治”。全体干警要吃透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对照通报的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总结教训、警醒认识、改进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借助“大讨论”活动、“质量建设年”的有力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锤炼作风品质、凝聚检察力量,把从严管党治检贯穿各项重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激励全体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全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个“常态化”

  推动“大讨论”整改提升走深走实

  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服务力度,切实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智慧。

  更新理念,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当下及长久的重要任务,通过已经开展了4年的“书香海检”读书会平台,组织全体干警每日晨读15分钟,不断充实新政策、新理论,共集体学习24次,进行专题学习研讨3次,知识测试1次,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3次,撰写学习心得、研讨材料110余份,将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能的必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每周选派1名检察官,结合自身办理的重点案件,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罪名区分、程序难点等方面,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讲解,做到以点带面、以案促学,目前已开展4周,取得较好实际效果。   

  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检企共建。通过开门纳谏座谈会、企业走访调研、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为企业“订制”急需的“检察产品”。对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建议,实行台帐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均已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沟通反馈。针对部分调研、包联企业提出“希望专业人士进行普法讲座”的需求,组成宣讲团送法入企业11次,重点解读涉及企业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涉劳资、金融、知识产权等法律实务案例,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风险防控指引。为避免碎片化、短期性服务,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加强后续跟踪,纳入第二至四季度工作计划,构建服务体系,全方位、具体化、长效性开展企业帮扶工作,从根本解决企业需求,为企业发展厚植法治土壤。     

  建章立制,常态化加强沟通协作。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出台相应5项服务企业措施,开通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指派专门团队快速办理,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制定《员额检察官到协作配合办公室轮班制度》,在公安分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3月1日起,指派员额检察官到办公室每周值班2次以上,重点对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的办案流程、法律适用、强制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制定《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工作制度》,强化对涉企案件的检察监督,改进检察服务的方式方法,营造企业发展所需的安定环境。制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与区司法局达成共识,明确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销假事由、提供证明材料种类、审批流程等具体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综合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兴安盟检察分院、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信息编辑: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