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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大讨论”活动第四指导组召开“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调度会
时间:2022-04-05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掌上12348  【字号: | |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的工作安排,2022年3月1日上午,司法厅“大讨论”活动第四指导组组织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司法局召开了“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调度会。会上,三个盟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先后汇报了各盟市“大讨论”活动的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讨论”活动第四指导组组长戴燕参加会议并讲话。戴燕指出,三个盟市司法局按照“大讨论”活动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思想认识到位、行动迅速、任务落实扎实、思路条理有序,为此次“大讨论”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盟市的工作开展各有特色和亮点,比如呼伦贝尔市司法局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兴安盟司法局开展“五四三”联动学习法和“四方纳谏”,通辽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亲自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制定出台《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制度》,组建“三位一体金融调处中心”,提升仲裁工作效率。
  戴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这次“大讨论”活动既是检验我们去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成效,同时也是为了平安、稳定迎接“二十大”的重要举措中的重中之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开展好“大讨论”活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实践,做到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二是要立足职能、聚集问题,推进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要在学习教育、研讨检视、整改落实上下工夫,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形成集中体现对照查摆成果的高质量检视材料。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把党政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纳入领导班子依法治理考核的重点内容。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和政府诚信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要倾听企业和群众的呼声,让群众满意度成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准,要着力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实行“三到位三集中”,精简环节,缩短时限,实现监管分离。三是强化组织、形成合力,确保大讨论活动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上下联动,建立分工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精准打击,以点带面,并且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让企业和群众看到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务实举措,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更要积极主动与指导组沟通对接,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此次“大讨论”活动圆满完成。